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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代恨嫁守则
位清秋
虽有肴,弗食不知其旨;虽有至,弗学,知其善也是故学然知不足,然后知困知不足,后能自反;知困,后能自强,故曰:学相长也《兑命》:“斅学。”其此谓乎
漆雕松洋
丧食恶必充饥饥而废事非礼也;而忘哀,非礼也。不明,听聪,行不,不知哀君子病之故有疾饮食肉,五不致毁,十不毁,十饮酒食,皆为疑。有服,召之食,往。大功下,既葬适人,人之,其党食之,非党弗食也功衰食菜,饮水浆无盐酪。能食食,酪可也。子曰:“有疡则浴首有创则,病则饮食肉。毁为病,君弗为也。而死,君谓之无子”
张简红瑞
有三年之练冠,则以大功之易之;唯杖屦不易。有父母之丧尚功衰,而附兄弟之殇则练冠。于殇,称阳童某甫,不名,神也凡异居,始闻兄弟之丧,唯以哭,可也。其始麻,散带绖。未服而奔丧,及主人之未成绖也:疏,与主人皆成之;亲者,终其麻绖之日数。主妾之丧,则自绖至练祥,皆使其子主之。其殡祭,于正室。君不抚仆妾。女君死,妾为女君之党服。摄女君,则不先女君之党服
耿绿松
聘射之礼,至大礼也。质明始行事,日几中而后礼成,非强力者弗能行也。故强有力者,将行礼也。酒清,人渴而不敢饮也肉干,人饥而不敢食也;日莫人,齐庄正齐,而不敢解惰。以成节,以正君臣,以亲父子,以和幼。此众人之所难,而君子行之故谓之有行;有行之谓有义,有之谓勇敢。故所贵于勇敢者,贵能以立义也;所贵于立义者,贵有行也;所贵于有行者,贵其行也。故所贵于勇敢者,贵其敢行义也。故勇敢强有力者,天下无,则用之于礼义;天下有事,则之于战胜。用之于战胜则无敌,之于礼义则顺治;外无敌,内顺,此之谓盛德。故圣王之贵勇敢有力如此也。勇敢强有力而不用于礼义战胜,而用之于争斗,则之乱人。刑罚行于国,所诛者乱也。如此则民顺治而国安也
仲孙若旋
从服者,所从亡则已。属者,所从虽没也服。妾从女君出,则不为女君之子服。礼不不禘。世子不降妻之父母;其妻也,与大夫之适子同。父为,子为天子诸侯,则祭以天子侯,其尸服以士服。父为天子侯,子为士,祭以士,其尸服士服。妇当丧而出,则除之。父母丧,未练而出,则三年。练而出,则已。未练而反,则;既练而反,则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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