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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壬子
从服者,所从亡则。属从者,所从虽没也。妾从女君而出,则不女君之子服。礼不王不。世子不降妻之父母;为妻也,与大夫之适子。父为士,子为天子诸,则祭以天子诸侯,其服以士服。父为天子诸,子为士,祭以士,其服以士服。妇当丧而出则除之。为父母丧,未而出,则三年。既练而,则已。未练而反,则;既练而反,则遂之
廖水
羅友作荊州從事,桓宣武為車騎集別。友進坐良久,辭出,武曰:“卿向欲咨事,何以便去”答曰:“友聞白羊肉美,壹生曾得吃,故冒求前耳。無事可咨今已飽,不復須駐。”了無慚色
欧阳倩倩
君之丧,子、大、公子、众士皆三日食。子、大夫、公子粥,纳财,朝一溢米莫一溢米,食之无算士疏食水饮,食之无;夫人世妇诸妻皆疏水饮,食之无算。大之丧,主人室老子姓食粥;众士疏食水饮妻妾疏食水饮。士亦之。既葬,主人疏食饮,不食菜果;妇人如之。君大夫士一也练而食菜果,祥而食。食粥于盛不盥,食篹者盥。食菜以酰酱始食肉者先食干肉,饮酒者先饮醴酒。期丧,三不食;食:疏水饮,不食菜果,三既葬,食肉饮酒。期丧,不食肉,不饮酒父在为母,为妻。九之丧,食饮犹期之丧,食肉饮酒,不与人之。五月三月之丧,不食再不食可也。比,食肉饮酒,不与人之。叔母、世母、故、宗子食肉饮酒。不食粥,羹之以菜可也有疾,食肉饮酒可也五十不成丧,七十唯麻在身。既葬,若君之则食之;大夫父之食之则食之矣。不辟肉,若有酒醴则辞
巩凌波
子曰:“鬼神之为德,其盛乎?视之而弗见,听之而弗闻,物而不可遗,使天下之人齐明盛,以承祭祀。洋洋乎如在其上,在其左右。《诗》曰:‘神之格,不可度思!矧可射思!’夫微显,诚之不可掩如此夫。
汤丁
謝遏諸人共道竹林優劣謝公雲:“先輩初不臧貶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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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司州與中軍語,嘆雲“己之府奧,已傾寫而見,陳勢浩汗,眾未可得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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