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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文作撫軍時嘗與桓宣武俱入朝更相讓在前。宣武得已而先之,因曰“伯也執殳,為王驅。”簡文曰:“謂‘無小無大,從於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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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人谓文子人。文子其中退如不胜衣,其言吶然如不出诸其;所举于晋国管之士七十有余家生不交利,死不其子焉。叔仲皮子柳。叔仲皮死其妻鲁人也,衣而缪绖。叔仲衍告,请繐衰而环,曰:“昔者吾姑姊妹亦如斯,吾禁也。”退,其妻繐衰而环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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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云:“于父之执可以乘其车,不可以衣衣。君子以广孝也。”云:“小人皆能养其亲君子不敬,何以辨?”云:“父子不同位,以敬也。”《书》云:“辟不辟,忝厥祖。”子:“父母在,不称老,孝不言慈;闺门之内,而不叹。”君子以此坊,民犹薄于孝而厚于慈子云:“长民者,朝廷老,则民作孝。”子云“祭祀之有尸也,宗庙主也,示民有事也。修庙,敬祀事,教民追孝。”以此坊民,民犹忘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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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大語東亭:“卿乃論成不惡,那得與僧彌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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庶子之正于公族者,之以孝弟、睦友、子爱,父子之义、长幼之序。其于公:内朝,则东面北上臣有贵者,以齿。其在外,则以官,司士为之。其宗庙之中,则如外朝之位宗人授事,以爵以官。其馂献受爵,则以上嗣。庶治之,虽有三命,不逾父。其公大事,则以其丧服精粗为序。虽于公族之丧如之,以次主人。若公与燕,则异姓为宾,膳宰为人,公与父兄齿。族食,降一等。其在军,则守于祢。公若有出疆之政,庶以公族之无事者守于公宫正室守大庙,诸父守贵宫室,诸子诸孙守下宫下室五庙之孙,祖庙未毁,虽庶人,冠,取妻,必告;,必赴;练祥则告。族之为也,宜吊不吊,宜免不,有司罚之。至于赗赙承,皆有正焉。公族其有死,则磬于甸人。其刑罪,纤剸,亦告于甸人。公族宫刑。狱成,有司谳于公其死罪,则曰“某之罪在辟”;其刑罪,则曰“某罪在小辟”。公曰:“宥。”有司又曰:“在辟。公又曰:“宥之。”有司曰:“在辟。”及三宥,对,走出,致刑于于甸人公又使人追之曰:“虽然必赦之。”有司对曰:“及也!”反命于公,公素不举,为之变,如其伦之。无服,亲哭之。公族朝内朝,内亲也。虽有贵者齿,明父子也。外朝以官体异姓也。宗庙之中,以为位,崇德也。宗人授事官,尊贤也。登馂受爵以嗣,尊祖之道也。丧纪以之轻重为序,不夺人亲也公与族燕则以齿,而孝弟道达矣。其族食世降一等亲亲之杀也。战则守于公,孝爱之深也。正室守大,尊宗室,而君臣之道着。诸父诸兄守贵室,子弟下室,而让道达矣。五庙孙,祖庙未毁,虽及庶人冠,取妻必告,死必赴,忘亲也。亲未绝而列于庶,贱无能也。敬吊临赙赗睦友之道也。古者,庶子官治,而邦国有伦;邦国伦,而众乡方矣。公族之,虽亲不以犯有司,正术,所以体百姓也。刑于隐,不与国人虑兄弟也。弗,弗为服,哭于异姓之庙为忝祖远之也。素服居外不听乐,私丧之也,骨肉亲无绝也。公族无宫刑,翦其类也。天子视学,大鼓征,所以警众也。众至然后天子至。乃命有司行。兴秩节,祭先师先圣焉有司卒事,反命。始之养:适东序,释奠于先老,设三老五更群老之席位焉适馔省醴,养老之珍,具遂发咏焉,退修之以孝养。反,登歌清庙,既歌而,以成之也。言父子、君、长幼之道,合德音之致礼之大者也。下管《象》舞《大武》。大合众以事达有神,兴有德也。正君之位、贵贱之等焉,而上之义行矣。有司告以乐阕王乃命公侯伯子男及群吏:“反!养老幼于东序。终之以仁也。是故圣人之事也,虑之以大,爱之以,行之以礼,修之以孝养纪之以义,终之以仁。是古之人一举事而众皆知其之备也。古之君子,举大,必慎其终始,而众安得喻焉?《兑命》曰:“念始典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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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讣于其君,曰:“之臣某死”;父母、妻、子,曰:“君之臣某之某”。君讣于他国之君,曰“寡君不禄,敢告于执事”;夫人,曰:“寡小君禄。”;大子之丧,曰:寡君之适子某死。”大夫于同国:适者,曰:“某禄”;讣于士,亦曰:“不禄”;讣于他国之君,:“君之外臣寡大夫某死,讣于适者,曰:“吾子外私寡大夫某不禄,使某。”讣于士,亦曰:“吾之外私寡大夫某不禄,使实。”士讣于同国大夫,:“某死”,讣于士,亦:“某死”;讣于他国之,曰:“君之外臣某死”讣于大夫,曰:“吾子之私某死”,讣于士,亦曰“吾子之外私某死”。大次于公馆以终丧,士练而。士次于公馆,大夫居庐士居垩室。大夫为其父母弟之未为大夫者之丧,服士服。士为其父母兄弟之大夫者之丧,服如士服。夫之适子,服大夫之服。夫之庶子为大夫,则为其母服大夫服;其位,与未大夫者齿。士之子为大夫则其父母弗能主也,使其主之。无子,则为之置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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