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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侯付安
賀司空入洛赴命為太孫舍人。經吳閶,在船中彈琴。張季本不相識,先在金閶,聞弦甚清,下船就,因共語。便大相知。問賀:“卿欲何之”賀曰:“入洛赴命正爾進路。”張曰:吾亦有事北京。”因寄載,便與賀同發。不告家,家追問迺知
辟甲申
桓南郡被作太子洗馬,泊荻渚。王大散後已小醉,看桓。桓為設,不能冷飲,語左右:“令酒來!”桓乃涕嗚咽,王便去。桓以手巾淚,因謂王曰“犯我家諱,預卿事?”王曰:“靈寶故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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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彥伯為安南司馬,都諸人送至瀨鄉將別,既自淒,嘆曰:“江遼落,居然有裏之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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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陵季子适齐,于其反,其长子死,葬于嬴博之间孔子曰:“延陵季子,吴之于礼者也。”往而观其葬焉其坎深不至于泉,其敛以时。既葬而封,广轮掩坎,其可隐也。既封,左袒,右还封且号者三,曰:“骨肉归于土,命也。若魂气则无不也,无不之也。”而遂行。子曰:“延陵季子之于礼也其合矣乎!
亓官天帅
君之丧,、大夫、公子众士皆三日不。子、大夫、子食粥,纳财朝一溢米,莫溢米,食之无;士疏食水饮食之无算;夫世妇诸妻皆疏水饮,食之无。大夫之丧,人室老子姓皆粥;众士疏食饮;妻妾疏食饮。士亦如之既葬,主人疏水饮,不食菜;妇人亦如之君大夫士一也练而食菜果,而食肉。食粥盛不盥,食于者盥。食菜以酱,始食肉者食干肉,始饮者先饮醴酒。之丧,三不食食:疏食水饮不食菜果,三既葬,食肉饮。期终丧,不肉,不饮酒,在为母,为妻九月之丧,食犹期之丧也,肉饮酒,不与乐之。五月三之丧,壹不食不食可也。比,食肉饮酒,与人乐之。叔、世母、故主宗子食肉饮酒不能食粥,羹以菜可也;有,食肉饮酒可。五十不成丧七十唯衰麻在。既葬,若君之则食之;大父之友食之则之矣。不辟粱,若有酒醴则。
万俟嘉赫
大凡生于地之间者,皆命。其万物死皆曰折;人死曰鬼;此五代所不变也。七之所以更立者禘、郊、宗、;其余不变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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