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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于郎,公叔禺遇负杖入保者息,曰“使之虽病也,任之重也,君子不能为谋,士弗能死也。不可我则既言矣。”与其童汪踦往,皆死焉。人欲勿殇童汪踦,问仲尼。仲尼曰:“能干戈以卫社稷,虽欲殇也,不亦可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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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太傅王文度共詣超,日旰未前,王便欲。謝曰:“能為性命忍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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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論溫太真,是過江第流之高者。時名輩共說人物第壹將盡之閑,溫常失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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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大將軍與丞書,稱楊朗曰:“彥識器理致,才隱斷,既為國器,且楊侯淮之子。位望為陵遲,卿亦足與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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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母之君母,母则不服。宗子,母在妻禫。为慈母后者,庶母可也,为祖庶母也。为父母、妻、长禫。慈母与妾母,不祭也。丈夫冠而不为,妇人笄而不为殇。殇后者,以其服服之久而不葬者,唯主丧不除;其余以麻终月者,除丧则已。箭笄丧三年。齐衰三月与功同者,绳屦。练,日筮尸,视濯,皆要杖绳屦。有司告具,后去杖。筮日筮尸,司告事毕而后杖,拜宾。大祥,吉服而筮。庶子在父之室,则其母不禫。庶子不以即位。父不主庶子之,则孙以杖即位可也父在,庶子为妻以杖位可也。诸侯吊于异之臣,则其君为主。侯吊,必皮弁锡衰。吊虽已葬,主人必免主人未丧服,则君于锡衰。养有疾者不丧,遂以主其丧。非养入主人之丧,则不易之丧服。养尊者必易,养卑者否。妾无妾姑者,易牲而祔于女可也。妇之丧、虞、哭,其夫若子主之。,则舅主之。士不摄夫。士摄大夫,唯宗。主人未除丧,有兄自他国至,则主人不而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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