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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玠年五歲,神衿可。祖太保曰:“此兒有異顧吾老,不見其大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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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子问曰:“祭必有尸乎?厌祭亦可乎?”孔子曰:“祭成者必有尸,尸必以孙。孙幼,则人抱之。无孙,则取于同姓可也祭殇必厌,盖弗成也。祭成丧而尸,是殇之也。”孔子曰:“有厌,有阳厌。”曾子问曰:“殇祔祭,何谓阴厌、阳厌?”孔子:“宗子为殇而死,庶子弗为后。其吉祭,特牲。祭殇不举,无俎,无玄酒,不告利成,是谓阴。凡殇,与无后者,祭于宗子之,当室之白,尊于东房,是谓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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丞相末年,略不復省,正封箓諾之。自嘆曰:人言我憒憒,後人當思此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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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鎮罷臨川郡還都未及上住,泊青溪渚。丞相往看之。時夏月,雨卒至,舫至狹小,而大漏,殆無復坐處。王:“胡威之清,何以過!”即啟用為吳興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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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贡退,言进曰:“敢问礼者,领恶而全好与?”子曰:“。”“然则何如”子曰:“郊社义,所以仁鬼神;尝禘之礼,所仁昭穆也;馈奠礼,所以仁死丧;射乡之礼,所仁乡党也;食飨礼,所以仁宾客。”子曰:“明郊社之义、尝禘礼,治国其如指掌而已乎!是故以之居处有礼,长幼辨也。以之门之内有礼,故族和也。以之朝有礼,故官爵序。以之田猎有礼故戎事闲也。以军旅有礼,故武成也。是故,宫得其度,量鼎得象,味得其时,得其节,车得其,鬼神得其飨,纪得其哀,辨说其党,官得其体政事得其施;加身而错于前,凡之动得其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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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子曰:“子之养老也,乐心不违其志,乐耳目,安其寝处以其饮食忠养之子之身终,终身者,非终父母之,终其身也;是父母之所爱亦爱,父母之所敬亦之,至于犬马尽,而况于人乎!凡养老,五帝宪三王有乞言。五宪,养气体而不言,有善则记之惇史。三王亦宪既养老而后乞言亦微其礼,皆有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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