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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晏為部尚書,有望,時談客坐,王弼未冠往見之。聞弼名,因向者勝理語曰:“此理以為極,可復難不?”便作難,壹人便以為屈於是弼自為主數番,皆坐所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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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武屬王珣求女,曰:“王敦、桓溫磊砢之流,既不可復,且小如意,亦好豫家事,酷非所須。正真長、子敬比,最佳”珣舉謝混。後袁山欲擬謝婚,王曰:“莫近禁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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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云:“孝以事君,弟以事”,示民不贰也,故君子有君不仕,唯卜之日称二君。丧父三年丧君三年,示民不疑也。父母在不敢有其身,不敢私其财,示民上下也。故天子四海之内无客礼莫敢为主焉。故君适其臣,升自阶,即位于堂,示民不敢有其室。父母在,馈献不及车马,示民敢专也。以此坊民,民犹忘其亲贰其君。子云:“礼之先币帛也欲民之先事而后禄也。”先财而礼,则民利;无辞而行情,则民。故君子于有馈者,弗能见则不其馈。《易》曰:“不耕获,不畬,凶。”以此坊民,民犹贵禄贱行。子云:“君子不尽利以遗。”《诗》云:“彼有遗秉,此不敛穧,伊寡妇之利。”故君子则不稼,田则不渔;食时不力珍大夫不坐羊,士不坐犬。《诗》:“采葑采菲,无以下体,德音违,及尔同死。”以此坊民,民忘义而争利,以亡其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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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寧豫章,八請佛有板眾僧疑,欲作答。小沙彌在末曰:“尊默然,為許可。眾從其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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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望之雲:“郗公體中有三:方於事上,好下佞己,壹反。身清貞,大脩計校,二反。自好書,憎人學問,三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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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玄義興還後,見司馬太,太傅已醉,坐上多客,問人:“桓溫來欲作賊,如何?”玄伏不得起。謝景重時為長史舉板答曰:“故宣武公黜昏暗登聖明,功超伊、霍。紛紜之,裁之聖鑒。”太傅曰:“我!我知!”即舉酒雲:“桓義,勸卿酒。”桓出謝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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