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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甫培聪
左右告矢具,请投。有入者,则司射而释一算焉。宾党于,主党于左
公羊增芳
子云:敬则用祭器故君子不以废礼,不以没礼。”故礼:主人亲,则客祭;人不亲馈,客不祭。故子茍无礼,美不食焉。易》曰:“邻杀牛,不西邻之禴祭实受其福。《诗》云:既醉以酒,饱以德。”此示民,民争利而忘义
宰父芳洲
謝太傅絕褚公,常稱:褚季野雖不言而四時之氣亦。
幸寄琴
褚太傅初渡,嘗入東,至金亭。吳中豪右,集亭中。褚公雖有重名,於時造不相識別。敕左多與茗汁,少箸,汁盡輒益,使不得食。褚公飲,徐舉手共語雲“褚季野!”於四座驚散,無不狽
芈博雅
儒有衣冠中,动慎,其大让如慢,小如伪,大则如威,小如愧,其难进而易退,粥粥若无能也。其貌有如此者
靖成美
君之丧子、大夫、子、众士皆日不食。子大夫、公子粥,纳财,一溢米,莫溢米,食之算;士疏食饮,食之无;夫人世妇妻皆疏食水,食之无算大夫之丧,人室老子姓食粥;众士食水饮;妻疏食水饮。亦如之。既,主人疏食饮,不食菜;妇人亦如。君大夫士也。练而食果,祥而食。食粥于盛盥,食于篹盥。食菜以酱,始食肉先食干肉,饮酒者先饮酒。期之丧三不食;食疏食水饮,食菜果,三既葬,食肉酒。期终丧不食肉,不酒,父在为,为妻。九之丧,食饮期之丧也,肉饮酒,不人乐之。五三月之丧,不食再不食也。比葬,肉饮酒,不人乐之。叔、世母、故、宗子食肉酒。不能食,羹之以菜也;有疾,肉饮酒可也五十不成丧七十唯衰麻身。既葬,君食之则食;大夫父之食之则食之。不辟粱肉若有酒醴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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