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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文子与叔誉观乎九。文子曰:“死者如可作,吾谁与归?”叔誉曰:其阳处父乎?”文子曰:行并植于晋国,不没其身其知不足称也。”“其舅乎?”文子曰:“见利不其君,其仁不足称也。我随武子乎,利其君不忘其,谋其身不遗其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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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君不名卿老世妇,大夫不世臣侄娣,士不名家相长妾。君夫之子,不敢自称曰“余小子”大夫士之子,不敢自称曰“嗣子”,不敢与世子同名。君使士射不能,则辞以疾;言曰:“某有薪之忧。”侍于君子,不顾望而,非礼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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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子曰:“孝之养老也,乐其心违其志,乐其耳目安其寝处,以其饮忠养之孝子之身终终身也者,非终父之身,终其身也;故父母之所爱亦爱,父母之所敬亦敬,至于犬马尽然,况于人乎!”凡养,五帝宪,三王有言。五帝宪,养气而不乞言,有善则之为惇史。三王亦,既养老而后乞言亦微其礼,皆有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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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曰:“王言如丝,其出纶;王言如纶,其出如綍。故人不倡游言。可言也,不可行君子弗言也;可行也,不可言君子弗行也。则民言不危行,行不危言矣。《诗》云:‘淑尔止,不愆于仪。’”子曰:君子道人以言,而禁人以行。言必虑其所终,而行必稽其所;则民谨于言而慎于行。《诗云:‘慎尔出话,敬尔威仪。大雅曰:‘穆穆文王,于缉熙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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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期之丧,三年也;期丧,二年也。九月七月之丧三时也;五月之丧,二时也三月之丧,一时也。故期而,礼也;期而除丧,道也。不为除丧也。三年而后葬者再祭,其祭之间不同时而除。大功者主人之丧,有三年,则必为之再祭。朋友,虞而已。士妾有子,而为之缌无子则已。生不及祖父母诸昆弟,而父税丧,己则否。而在缌小功者,则税之。为之父母、妻、长子,君已除而后闻丧,则不税。近臣,服斯服矣;其余,从而服,从而税。君虽未知丧,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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