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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官翰
溫公初受劉空使勸進,母崔固駐之,嶠絕裾去。迄於崇貴,品猶不過也。每皆發詔
惠辛亥
君之丧,子、大夫、公、众士皆三日不食。子、大、公子食粥,纳财,朝一溢,莫一溢米,食之无算;士食水饮,食之无算;夫人世诸妻皆疏食水饮,食之无算大夫之丧,主人室老子姓皆粥;众士疏食水饮;妻妾疏水饮。士亦如之。既葬,主疏食水饮,不食菜果;妇人如之。君大夫士一也。练而菜果,祥而食肉。食粥于盛盥,食于篹者盥。食菜以酰,始食肉者先食干肉,始饮者先饮醴酒。期之丧,三不;食:疏食水饮,不食菜果三月既葬,食肉饮酒。期终,不食肉,不饮酒,父在为,为妻。九月之丧,食饮犹之丧也,食肉饮酒,不与人之。五月三月之丧,壹不食不食可也。比葬,食肉饮酒不与人乐之。叔母、世母、主、宗子食肉饮酒。不能食,羹之以菜可也;有疾,食饮酒可也。五十不成丧,七唯衰麻在身。既葬,若君食则食之;大夫父之友食之则之矣。不辟粱肉,若有酒醴辞
郑建贤
魏武行役,失道,軍皆渴,乃令:“前有大梅林,子,甘酸,可以解。”士卒聞之,口出水,乘此得及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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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武帝問孫皓:“聞南好作爾汝歌,頗能為不?”正飲酒,因舉觴勸帝而言曰“昔與汝為鄰,今與汝為臣上汝壹杯酒,令汝壽萬春。帝悔之
濮阳爱涛
孫秀既恨石崇不與綠珠,憾潘嶽昔遇之不以禮。後秀為書令,嶽省內見之,因喚曰:孫令,憶疇昔周旋不?”秀曰“中心藏之,何日忘之?”嶽是始知必不免。後收石崇、歐堅石,同日收嶽。石先送市,不相知。潘後至,石謂潘曰:安仁,卿亦復爾邪?”潘曰:可謂‘白首同所歸’。”潘金集詩雲:“投分寄石友,白首所歸。”乃成其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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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半以下为投壶,尽用之为射礼。司、庭长,及冠士立者皆属宾党; 乐人及使者、童子,皆属主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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