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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戊午
三年之丧,其丧拜;非三年丧,以吉拜。三之丧,如或遗之肉,则受之必三。主人衰绖而受。如君命,则不辞,受而荐之。者不遗人,人遗,虽酒肉,受也从父昆弟以下,卒哭,遗人可也县子曰:“三年丧,如斩。期之,如剡。”三年丧,虽功衰不吊自诸侯达诸士。有服而将往哭之则服其服而往。之丧,十一月而,十三月而祥,五月禫。练则吊既葬,大功吊,而退,不听事焉期之丧,未丧,于乡人。哭而退不听事焉。功衰,待事不执事。功缌,执事不与礼。相趋也,出而退。相揖也,次而退。相问也既封而退。相见。反哭而退。朋,虞附而退。吊非从主人也。四者执綍:乡人五者从反哭,四十待盈坎
涂辛未
君之丧,子、大夫、公子众士皆三日不食。子、大夫、子食粥,纳财,朝一溢米,莫溢米,食之无算;士疏食水饮食之无算;夫人世妇诸妻皆疏水饮,食之无算。大夫之丧,人室老子姓皆食粥;众士疏食饮;妻妾疏食水饮。士亦如之既葬,主人疏食水饮,不食菜;妇人亦如之。君大夫士一也练而食菜果,祥而食肉。食粥盛不盥,食于篹者盥。食菜以酱,始食肉者先食干肉,始饮者先饮醴酒。期之丧,三不食食:疏食水饮,不食菜果,三既葬,食肉饮酒。期终丧,不肉,不饮酒,父在为母,为妻九月之丧,食饮犹期之丧也,肉饮酒,不与人乐之。五月三之丧,壹不食再不食可也。比,食肉饮酒,不与人乐之。叔、世母、故主、宗子食肉饮酒不能食粥,羹之以菜可也;有,食肉饮酒可也。五十不成丧七十唯衰麻在身。既葬,若君之则食之;大夫父之友食之则之矣。不辟粱肉,若有酒醴则。
福南蓉
王右軍在南,丞相與,每嘆子侄不令。雲:“(犬屯)、虎犢,還其所如。
淳于崇军
季冬之,日在婺女昏娄中,旦中。其日壬。其帝颛顼其神玄冥。虫介。其音,律中大吕其数六。其咸,其臭朽其祀行,祭肾。雁北乡鹊始巢。雉,鸡乳。天居玄堂右个乘玄路,驾骊,载玄旗衣黑衣,服玉。食黍与,其器闳以。命有司大,旁磔,出牛,以送寒。征鸟厉疾乃毕山川之,及帝之大,天子神只
寸冰之
王大軍既亡,應欲投世,世儒為州。王含投王舒,為荊州。語應曰:大將軍平與江州雲?而汝欲之。”應:“此迺以宜往也江州當人盛時,能同異,此常人所行及睹衰危必興湣惻荊州守文豈能作意行事?”不從,遂投舒。舒沈含父子江。彬聞當來,密船以待之竟不得來深以為恨
司徒玉杰
桓宣武簡文帝,不得語。廢海後,宜自申,乃豫撰數語,陳廢立意。既見簡,簡文便泣數十行。宣矜愧,不得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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