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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梓钧
祖廣行縮頭。詣桓郡,始下車桓曰:“天晴朗,祖參如從屋漏中。
随阏逢
为母之君母,母卒不服。宗子,母在为妻。为慈母后者,为庶母也,为祖庶母可也。为母、妻、长子禫。慈母妾母,不世祭也。丈夫而不为殇,妇人笄而不殇。为殇后者,以其服之。久而不葬者,唯主者不除;其余以麻终月者,除丧则已。箭笄终三年。齐衰三月与大功者,绳屦。练,筮日筮,视濯,皆要绖杖绳屦有司告具,而后去杖。日筮尸,有司告事毕而杖,拜送宾。大祥,吉而筮尸。庶子在父之室则为其母不禫。庶子不杖即位。父不主庶子之,则孙以杖即位可也。在,庶子为妻以杖即位也。诸侯吊于异国之臣则其君为主。诸侯吊,皮弁锡衰。所吊虽已葬主人必免。主人未丧服则君于不锡衰。养有疾不丧服,遂以主其丧。养者入主人之丧,则不己之丧服。养尊者必易,养卑者否。妾无妾祖者,易牲而祔于女君可。妇之丧、虞、卒哭,夫若子主之。祔,则舅之。士不摄大夫。士摄夫,唯宗子。主人未除,有兄弟自他国至,则人不免而为主
受之梦
三年之丧何也?曰:情而立文,因以饰群,别疏贵践之节,而不可损益。故曰:无易之道也。创者其日久,痛甚者其愈迟三年者,称情而立文,所为至痛极也。斩衰苴杖,倚庐,食粥,寝苫枕块,以为至痛饰也。三年之丧二十五月而毕;哀痛未尽思慕未忘,然而服以是断者,岂不送死者有已,复有节哉?凡生天地之间者有血气之属必有知,有知属莫不知爱其类;今是大兽,则失丧其群匹,越月时焉,则必反巡,过其故,翔回焉,鸣号焉,蹢躅,踟蹰焉,然后乃能去之小者至于燕雀,犹有啁顷焉,然后乃能去之;故血气之属者,莫知于人,人于其亲也,至死不穷。由夫患邪淫之人与,则彼死而夕忘之,然而从之,是曾鸟兽之不若也,夫焉相与群居而不乱乎?将由修饰之君子与,则三年之,二十五月而毕,若驷之隙,然而遂之,则是无穷。故先王焉为之立中制节壹使足以成文理,则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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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侯既廢桓公語諸人曰“少時與淵源騎竹馬,我棄,己輒取之,當出我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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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丞相雲:“見謝仁祖之令得上。與何次道語,唯舉手指地:‘正自爾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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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之教者,家有塾,有庠,术有序,国有学。年入学,中年考校。一年离经辨志,三年视敬业乐,五年视博习亲师,七年论学取友,谓之小成;九知类通达,强立而不反,之大成。夫然后足以化民俗,近者说服,而远者怀,此大学之道也。《记》:“蛾子时术之。”其此谓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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