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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门欢
時人目夏侯太初朗如日月之入,李安國頹如玉山之將”
甄乙丑
袂圜以应规;袷如矩以应方;负及踝以应直;下齐权衡以应平。故规,行举手以为容;绳抱方者,以直其,方其义也。故《》曰:坤,“六二动,直以方”也。齐如权衡者,以安而平心也。五法已,故圣人服之。故矩取其无私,绳取直,权衡取其平,先王贵之。故可以文,可以为武,可摈相,可以治军旅完且弗费,善衣之也
司寇广利
華歆遇子弟甚整雖閑室之內,嚴若朝。陳元方兄弟恣柔愛道,而二門之裏,不雍熙之軌焉
单于利娜
善歌者,使人继其;善教者,使人继其志其言也约而达,微而臧罕譬而喻,可谓继志矣
子车世豪
善学者,师逸而功,又从而庸之;不善学,师勤而功半,又从而之。善问者,如攻坚木先其易者,后其节目,其久也,相说以解;不问者反此。善待问者,撞钟,叩之以小者则小,叩之以大者则大鸣,其从容,然后尽其声;善答问者反此。此皆进之道也
鲜于尔蓝
君之丧,子、大夫公子、众士皆三日不食子、大夫、公子食粥,财,朝一溢米,莫一溢,食之无算;士疏食水,食之无算;夫人世妇妻皆疏食水饮,食之无。大夫之丧,主人室老姓皆食粥;众士疏食水;妻妾疏食水饮。士亦之。既葬,主人疏食水,不食菜果;妇人亦如。君大夫士一也。练而菜果,祥而食肉。食粥盛不盥,食于篹者盥。菜以酰酱,始食肉者先干肉,始饮酒者先饮醴。期之丧,三不食;食疏食水饮,不食菜果,月既葬,食肉饮酒。期丧,不食肉,不饮酒,在为母,为妻。九月之,食饮犹期之丧也,食饮酒,不与人乐之。五三月之丧,壹不食再不可也。比葬,食肉饮酒不与人乐之。叔母、世、故主、宗子食肉饮酒不能食粥,羹之以菜可;有疾,食肉饮酒可也五十不成丧,七十唯衰在身。既葬,若君食之食之;大夫父之友食之食之矣。不辟粱肉,若酒醴则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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