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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丘含山
謝遏年少時,好箸紫香囊,垂覆手。太傅患之而不欲傷其意,乃譎與賭得即燒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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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尼之畜狗死,子贡埋之,曰:“吾之也:敝帷不弃,为马也;敝盖不弃,为狗也。丘也贫,无盖于其封也,亦予之席毋使其首陷焉。
向如凡
王安豐婦,常卿安豐。豐曰:“婦人卿婿,於禮為敬,後勿復爾。”婦曰:“卿愛卿,是以卿卿;我不卿,誰當卿卿?”遂恒聽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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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鑿齒、孫興公未相識同在桓公坐。桓語孫“可與參軍共語。”孫雲:“‘蠢蠻荊’,敢與大邦為讎?”雲:“‘薄伐獫狁’,至於原。
百里春东
子曰:“王如丝,其出如纶王言如纶,其出綍。故大人不倡言。可言也,不行。君子弗言也可行也,不可言君子弗行也。则言不危行,而行危言矣。《诗》:‘淑慎尔止,愆于仪。’”子:“君子道人以,而禁人以行。言必虑其所终,行必稽其所敝;民谨于言而慎于。《诗》云:‘尔出话,敬尔威。’大雅曰:‘穆文王,于缉熙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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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之丧,子、大夫公子、众士皆三日不食子、大夫、公子食粥,财,朝一溢米,莫一溢,食之无算;士疏食水,食之无算;夫人世妇妻皆疏食水饮,食之无。大夫之丧,主人室老姓皆食粥;众士疏食水;妻妾疏食水饮。士亦之。既葬,主人疏食水,不食菜果;妇人亦如。君大夫士一也。练而菜果,祥而食肉。食粥盛不盥,食于篹者盥。菜以酰酱,始食肉者先干肉,始饮酒者先饮醴。期之丧,三不食;食疏食水饮,不食菜果,月既葬,食肉饮酒。期丧,不食肉,不饮酒,在为母,为妻。九月之,食饮犹期之丧也,食饮酒,不与人乐之。五三月之丧,壹不食再不可也。比葬,食肉饮酒不与人乐之。叔母、世、故主、宗子食肉饮酒不能食粥,羹之以菜可;有疾,食肉饮酒可也五十不成丧,七十唯衰在身。既葬,若君食之食之;大夫父之友食之食之矣。不辟粱肉,若酒醴则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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