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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史典礼,执简记,奉恶。天子齐戒受谏。司会以之成,质于天子,冢宰齐戒质。大乐正、大司寇、市,官以其成,从质于天子。大徒、大司马、大司空齐戒受;百官各以其成,质于三官大司徒、大司马、大司空以官之成,质于天子。百官齐受质。然后,休老劳农,成事,制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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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仲堪喪,桓玄問仲文“卿家仲堪,是何似人?”文曰:“雖不休明壹世,足映徹九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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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有羊祜父墓後應出受君。祜惡言,遂掘墓後,以其勢。相立視之曰“猶應出臂三公。俄而祜墜折臂,位至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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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廞是曾第五子,貞有遠操,少羸病,不婚宦。居在海,住兄侍墓下。既有名,王丞相招禮之,故為府掾。廞箋命,笑曰“茂弘乃復壹爵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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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之丧,子、夫、公子、众士皆日不食。子、大夫公子食粥,纳财,一溢米,莫一溢米食之无算;士疏食饮,食之无算;夫世妇诸妻皆疏食水,食之无算。大夫丧,主人室老子姓食粥;众士疏食水;妻妾疏食水饮。亦如之。既葬,主疏食水饮,不食菜;妇人亦如之。君夫士一也。练而食果,祥而食肉。食于盛不盥,食于篹盥。食菜以酰酱,食肉者先食干肉,饮酒者先饮醴酒。之丧,三不食;食疏食水饮,不食菜,三月既葬,食肉酒。期终丧,不食,不饮酒,父在为,为妻。九月之丧食饮犹期之丧也,肉饮酒,不与人乐。五月三月之丧,不食再不食可也。葬,食肉饮酒,不人乐之。叔母、世、故主、宗子食肉酒。不能食粥,羹以菜可也;有疾,肉饮酒可也。五十成丧,七十唯衰麻身。既葬,若君食则食之;大夫父之食之则食之矣。不粱肉,若有酒醴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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