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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敬倫風姿似父,作侍,加授桓公,公服從大門入桓公望之,曰:“大奴固自鳳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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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中軍、孫安國、王、能言諸賢,悉在會稽王許。與孫共論易象妙於見形。孫道合,意氣幹雲。壹坐鹹不孫理,而辭不能屈。會稽王然嘆曰:“使真長來,故應以制彼。”既迎真長,孫意不如。真長既至,先令孫自本理。孫粗說己語,亦覺殊及向。劉便作二百許語,辭簡切,孫理遂屈。壹坐同時掌而笑,稱美良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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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子荊年少時欲隱,語王武“當枕石漱流”,誤曰“漱石枕”。王曰:“流可枕,石可漱乎”孫曰:“所以枕流,欲洗其耳所以漱石,欲礪其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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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問樂令“旨不至”,樂亦不復剖析文句,直麈尾柄確幾曰:“至不?客曰:“至!”樂因又舉尾曰:“若至者,那得去”於是客乃悟服。樂辭約旨達,皆此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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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之丧子、大夫、子、众士皆日不食。子大夫、公子粥,纳财,一溢米,莫溢米,食之算;士疏食饮,食之无;夫人世妇妻皆疏食水,食之无算大夫之丧,人室老子姓食粥;众士食水饮;妻疏食水饮。亦如之。既,主人疏食饮,不食菜;妇人亦如。君大夫士也。练而食果,祥而食。食粥于盛盥,食于篹盥。食菜以酱,始食肉先食干肉,饮酒者先饮酒。期之丧三不食;食疏食水饮,食菜果,三既葬,食肉酒。期终丧不食肉,不酒,父在为,为妻。九之丧,食饮期之丧也,肉饮酒,不人乐之。五三月之丧,不食再不食也。比葬,肉饮酒,不人乐之。叔、世母、故、宗子食肉酒。不能食,羹之以菜也;有疾,肉饮酒可也五十不成丧七十唯衰麻身。既葬,君食之则食;大夫父之食之则食之。不辟粱肉若有酒醴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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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之丧,子、大夫、公子、士皆三日不食。子、大夫、公子粥,纳财,朝一溢米,莫一溢米食之无算;士疏食水饮,食之无;夫人世妇诸妻皆疏食水饮,食无算。大夫之丧,主人室老子姓食粥;众士疏食水饮;妻妾疏食饮。士亦如之。既葬,主人疏食饮,不食菜果;妇人亦如之。君夫士一也。练而食菜果,祥而食。食粥于盛不盥,食于篹者盥。菜以酰酱,始食肉者先食干肉,饮酒者先饮醴酒。期之丧,三不;食:疏食水饮,不食菜果,三既葬,食肉饮酒。期终丧,不食,不饮酒,父在为母,为妻。九之丧,食饮犹期之丧也,食肉饮,不与人乐之。五月三月之丧,不食再不食可也。比葬,食肉饮,不与人乐之。叔母、世母、故、宗子食肉饮酒。不能食粥,羹以菜可也;有疾,食肉饮酒可也五十不成丧,七十唯衰麻在身。葬,若君食之则食之;大夫父之食之则食之矣。不辟粱肉,若有醴则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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