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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灰·拒霜篇
增珂妍
三年之丧,以其丧拜;非年之丧,以吉拜。三年之丧,或遗之酒肉,则受之必三辞。人衰绖而受之。如君命,则不辞,受而荐之。丧者不遗人,遗之,虽酒肉,受也。从父昆以下,既卒哭,遗人可也。县曰:“三年之丧,如斩。期之,如剡。”三年之丧,虽功衰吊,自诸侯达诸士。如有服而往哭之,则服其服而往。期之,十一月而练,十三月而祥,五月禫。练则吊。既葬,大功,哭而退,不听事焉。期之丧未丧,吊于乡人。哭而退,不事焉。功衰吊,待事不执事。功缌,执事不与于礼。相趋也出宫而退。相揖也,哀次而退相问也,既封而退。相见也。哭而退。朋友,虞附而退。吊非从主人也。四十者执綍:乡五十者从反哭,四十者待盈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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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伯仁母冬至酒賜三子曰:“吾謂度江托足無所。家有相,爾等並羅吾前,復何憂?”嵩起,長跪而泣曰“不如阿母言。伯為人誌大而才短,重而識闇,好乘人弊,此非自全之道嵩性狼抗,亦不容世。唯阿奴碌碌,在阿母目下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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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闻强识而让,敦善而不怠,谓之君子。君子尽人之欢,不竭人之忠,全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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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为人子:出必告,反面,所游必有,所习必有业恒言不称老。长以倍则父事,十年以长则事之,五年以则肩随之。群五人,则长者异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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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子皋之亲之丧也,泣三年,未尝见,君子以为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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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命,大夫与士肄。官言官,在府言府,在库库,在朝言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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