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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隔壁叔子不曾偷(NP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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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曰:“小人溺水,君子溺于口,大溺于民,皆在其所亵。夫水近于人而溺人德易狎而难亲也,易溺人;口费而烦,易难悔,易以溺人;夫闭于人,而有鄙心,敬不可慢,易以溺人故君子不可以不慎也《太甲》曰:‘毋越命以自覆也;若虞机,往省括于厥度则释’《兑命》曰:‘惟起羞,惟甲胄起兵,衣裳在笥,惟干戈省躬。’《太甲》曰:天作孽,可违也;自孽,不可以逭。’《吉》曰:‘惟尹躬天见于西邑;夏自周有,相亦惟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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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胤父作南平郡功曹太守王胡之避司馬無忌之,置郡於酆陰。是時胤十歲,胡之每出,嘗於籬中而異焉。謂胤父曰:“此當致高名。”後遊集,恒之。胤長,又為桓宣武所。清通於多士之世,官至曹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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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榮在洛陽,嘗應人請,覺炙人有欲炙之色,因輟己施焉。坐嗤之。榮曰:“豈有終日執之而不知其味者乎?”後遭亂渡江每經危急,常有壹人左右已,問所以,乃受炙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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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者,仁之道也。射正诸己,己正然后发,发不中,则不怨胜己者,反诸己而已矣。孔子曰:“子无所争,必也射乎!揖而升,下而饮,其争也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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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處年少時,兇強俠,為鄉裏所患。又義興水有蛟,山中有邅跡虎,並暴犯百姓,義興人謂為三,而處尤劇。或說處殺虎蛟,實冀三橫唯余其壹。即刺殺虎,又入水擊蛟,或浮或沒,行數十裏,處之俱。經三日三夜,鄉裏謂已死,更相慶,竟殺蛟出。聞裏人相慶,始知為情所患,有自改意。乃自尋二陸,平原不在,正見河,具以情告,並雲:“自修改,而年已蹉跎,終所成。”清河曰:“古人朝聞夕死,況君前途尚可且人患誌之不立,亦何憂名不彰邪?”處遂改勵,為忠臣孝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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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大將軍始下,楊朗諫不從,遂為王致力,乘中鳴雲露車”逕前曰:“下官鼓音,壹進而捷。”先把其手曰:“事克,當用為荊州。”既而忘之,為南郡。王敗後,明帝收,欲殺之。帝尋崩,得免後兼三公,署數十人為官。此諸人當時並無名,後被知遇,於時稱其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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