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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乙卯
謝奕作剡令,有老翁犯法,謝以醇酒之,乃至過醉,而猶已。太傅時年七、八,箸青布褲,在兄膝坐,諫曰:“阿兄!翁可念,何可作此。奕於是改容曰:“阿欲放去邪?”遂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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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彥伯為謝安南司馬,都下人送至瀨鄉。將別,既自淒惘,曰:“江山遼落,居然有萬裏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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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多少视其坐。筹,室中扶,堂上七扶,庭中九扶。算尺二寸。壶:颈修七寸,腹修寸,口径二寸半;容斗五升。中实小豆焉,为其矢之跃而出。壶去席二矢半。矢以柘若棘毋去其皮。鲁令弟子辞曰:毋,毋敖,毋偝立,毋逾言;偝逾言,有常爵。薛令弟子辞曰毋幠,毋敖,毋偝立,毋逾言若是者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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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子问曰:“祭必有尸?若厌祭亦可乎?”孔子曰“祭成丧者必有尸,尸必以。孙幼,则使人抱之。无孙则取于同姓可也。祭殇必厌盖弗成也。祭成丧而无尸,殇之也。”孔子曰:“有阴,有阳厌。”曾子问曰:“不祔祭,何谓阴厌、阳厌?孔子曰:“宗子为殇而死,子弗为后也。其吉祭,特牲祭殇不举,无肵俎,无玄酒不告利成,是谓阴厌。凡殇与无后者,祭于宗子之家,室之白,尊于东房,是谓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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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母之君母,母卒则不。宗子,母在为妻禫。为慈后者,为庶母可也,为祖庶可也。为父母、妻、长子禫慈母与妾母,不世祭也。丈冠而不为殇,妇人笄而不为。为殇后者,以其服服之。而不葬者,唯主丧者不除;余以麻终月数者,除丧则已箭笄终丧三年。齐衰三月与功同者,绳屦。练,筮日筮,视濯,皆要绖杖绳屦。有告具,而后去杖。筮日筮尸有司告事毕而后杖,拜送宾大祥,吉服而筮尸。庶子在之室,则为其母不禫。庶子以杖即位。父不主庶子之丧则孙以杖即位可也。父在,子为妻以杖即位可也。诸侯于异国之臣,则其君为主。侯吊,必皮弁锡衰。所吊虽葬,主人必免。主人未丧服则君于不锡衰。养有疾者不服,遂以主其丧。非养者入人之丧,则不易己之丧服。尊者必易服,养卑者否。妾妾祖姑者,易牲而祔于女君也。妇之丧、虞、卒哭,其若子主之。祔,则舅主之。不摄大夫。士摄大夫,唯宗。主人未除丧,有兄弟自他至,则主人不免而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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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文入華林園,顧謂左右:“會心處,不必在遠。翳然水,便自有濠、濮閑想也。覺獸禽魚,自來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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