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锺离朝麟
卒哭而讳。王父母兄弟世父叔父,姑姊妹。子与父讳。母之讳,宫中讳。妻之,不举诸其侧;与从祖昆弟名则讳。以丧冠者,虽三年丧,可也。既冠于次,入哭,三者三,乃出。大功之末可以冠子,可以嫁子。父,功之末,可以冠子,可以嫁,可以取妇。己虽小功,既哭,可以冠,取妻;下殇之功,则不可。凡弁绖,其衰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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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虞氏瓦,夏后氏墍周殷人棺椁,周墙置翣。周人殷人之棺椁葬殇,以夏后氏墍周葬中殇、殇,以有虞氏瓦棺葬无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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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言之:“君子所谓仁者其难乎!《》云:‘凯弟君子,之父母。’凯以强教;弟以说安之。乐而荒,有礼而亲,威庄安,孝慈而敬。使民父之尊,有母之亲。此而后可以为民父母,非至德其孰能如此?今父之亲子也,亲而下无能;母之亲子,贤则亲之,无能则之。母,亲而不尊;,尊而不亲。水之于也,亲而不尊;火,而不亲。土之于民也亲而不尊;天,尊而亲。命之于民也,亲不尊;鬼,尊而不亲”子曰:“夏道尊命事鬼敬神而远之,近而忠焉,先禄而后威先赏而后罚,亲而不;其民之敝:蠢而愚乔而野,朴而不文。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先罚而赏,尊而不亲;其民敝:荡而不静,胜而耻。周人尊礼尚施,鬼敬神而远之,近人忠焉,其赏罚用爵列亲而不尊;其民之敝利而巧,文而不惭,而蔽。”子曰:“夏未渎辞,不求备,不望于民,民未厌其亲殷人未渎礼,而求备民;周人强民,未渎,而赏爵刑罚穷矣。子曰:“虞夏之道,怨于民;殷周之道,胜其敝。”子曰:“夏之质,殷周之文,矣。虞夏之文不胜其;殷周之质不胜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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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戎雲:“太尉神高徹,如瑤林瓊樹,自是風塵外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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