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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子香
曾子问曰:大功之丧,可以于馈奠之事乎?孔子曰:“岂大耳!自斩衰以下可,礼也。”曾曰:“不以轻服重相为乎?”孔曰:“非此之谓。天子、诸侯之,斩衰者奠;大,齐衰者奠;士朋友奠;不足,取于大功以下者不足,则反之。曾子问曰:“小可以与于祭乎?孔子曰:“何必功耳!自斩衰以与祭,礼也。”子曰:“不以轻而重祭乎?”孔曰:“天子、诸之丧祭也,不斩者不与祭;大夫齐衰者与祭;士祭不足,则取于弟大功以下者。曾子问曰:“相,有丧服可以与祭乎?”孔子曰“缌不祭,又何于人。
载庚子
山公大兒著短帢,車中倚武帝欲見之,山公不敢辭,問,兒不肯行。時論乃雲勝山公
狄水莲
斩衰之葛与齐衰之麻同齐衰之葛与大功之麻同。麻,皆兼服之。报葬者报虞,月而后卒哭。父母之丧偕,葬者不虞祔,待后事。其葬服斩衰
良宇
父母之丧,将祭,昆弟死;既殡而祭。如宫,则虽臣妾,葬而后。祭,主人之升降散等执事者亦散等。虽虞附然。自诸侯达诸士,小之祭,主人之酢也哜之众宾兄弟,则皆啐之。祥:主人啐之,众宾兄皆饮之,可也。凡侍祭者,告宾祭荐而不食
世赤奋若
卒哭而讳。王父母兄弟,父叔父,姑姊妹。子与父同讳母之讳,宫中讳。妻之讳,不诸其侧;与从祖昆弟同名则讳以丧冠者,虽三年之丧,可也既冠于次,入哭踊,三者三,出。大功之末,可以冠子,可嫁子。父,小功之末,可以冠,可以嫁子,可以取妇。己虽功,既卒哭,可以冠,取妻;殇之小功,则不可。凡弁绖,衰侈袂
士剑波
曹公少時喬玄,玄謂曰“天下方亂,雄虎爭,撥而之,非君乎?君實亂世之英,治世之奸賊恨吾老矣,不君富貴,當以孫相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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