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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宣武對簡文帝,不得語。廢海西後,宜自申,乃豫撰數百語,陳廢立意。既見簡文,簡文便泣數十行。宣武矜愧,不得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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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旱,穆公召县而问然,曰:“天久雨,吾欲暴尫而奚若”曰:“天久不雨,暴人之疾子,虐,毋不可与!”“然则吾暴巫而奚若?”曰:天则不雨,而望之愚人,于以求之,毋乃疏乎!”“徙市则奚?”曰:“天子崩,市七日;诸侯薨,巷三日。为之徙市,不可乎!”孔子曰:“人之祔也,离之;鲁之祔也,合之,善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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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長樂作王長史誄雲:“余夫子,交非勢利,心猶澄水,同玄味。”王孝伯見曰:“才士不,亡祖何至與此人周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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卒哭而讳。王父母兄弟世父叔父,姑姊妹。子与父讳。母之讳,宫中讳。妻之,不举诸其侧;与从祖昆弟名则讳。以丧冠者,虽三年丧,可也。既冠于次,入哭,三者三,乃出。大功之末可以冠子,可以嫁子。父,功之末,可以冠子,可以嫁,可以取妇。己虽小功,既哭,可以冠,取妻;下殇之功,则不可。凡弁绖,其衰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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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公喜慢語,卞令禮自居。至庾公許,大相剖。溫發口鄙穢,庾公徐曰“太真終日無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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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母之君母,母则不服。宗子,母在妻禫。为慈母后者,庶母可也,为祖庶母也。为父母、妻、长禫。慈母与妾母,不祭也。丈夫冠而不为,妇人笄而不为殇。殇后者,以其服服之久而不葬者,唯主丧不除;其余以麻终月者,除丧则已。箭笄丧三年。齐衰三月与功同者,绳屦。练,日筮尸,视濯,皆要杖绳屦。有司告具,后去杖。筮日筮尸,司告事毕而后杖,拜宾。大祥,吉服而筮。庶子在父之室,则其母不禫。庶子不以即位。父不主庶子之,则孙以杖即位可也父在,庶子为妻以杖位可也。诸侯吊于异之臣,则其君为主。侯吊,必皮弁锡衰。吊虽已葬,主人必免主人未丧服,则君于锡衰。养有疾者不丧,遂以主其丧。非养入主人之丧,则不易之丧服。养尊者必易,养卑者否。妾无妾姑者,易牲而祔于女可也。妇之丧、虞、哭,其夫若子主之。,则舅主之。士不摄夫。士摄大夫,唯宗。主人未除丧,有兄自他国至,则主人不而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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