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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夏丧其子而丧其明。子吊之曰:“吾闻之也:朋丧明则哭之。”曾子哭,子亦哭,曰:“天乎!予之无也。”曾子怒曰:“商,女无罪也?吾与女事夫子于洙之间,退而老于西河之上,西河之民疑女于夫子,尔罪也;丧尔亲,使民未有闻焉尔罪二也;丧尔子,丧尔明尔罪三也。而曰女何无罪与”子夏投其杖而拜曰:“吾矣!吾过矣!吾离群而索居亦已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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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興公道:“輔佐才如白地明光,裁為負版褲,非文采,酷無裁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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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父丧,如未丧而母死其除父之也,服其服。卒事反丧服。诸父昆弟丧,如当母之丧,除诸父昆之丧也,服其除丧服。卒事反丧服。三年之丧则既顈,练祥皆同王父死,练祥而孙死,犹是于王父也有殡,闻丧,哭之室。入奠卒奠,出改服即位如始即位礼。大夫士将与祭公,既视,而父母,则犹是祭也,次异宫。既,释服出门外,哭归。其它奔丧之礼如未视濯则使人告告者反,后哭。如父昆弟姑妹之丧,既宿,则祭。卒事出公门,服而后归其它如奔之礼。如宫,则次异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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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子问曰:“祭有尸乎?若厌祭亦可?”孔子曰:“祭成者必有尸,尸必以孙孙幼,则使人抱之。孙,则取于同姓可也祭殇必厌,盖弗成也祭成丧而无尸,是殇也。”孔子曰:“有厌,有阳厌。”曾子曰:“殇不祔祭,何阴厌、阳厌?”孔子:“宗子为殇而死,子弗为后也。其吉祭特牲。祭殇不举,无俎,无玄酒,不告利,是谓阴厌。凡殇,无后者,祭于宗子之,当室之白,尊于东,是谓阳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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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之有本者,变三之葛。既练,遇麻断本,于免,绖之;既免,绖。每可以绖必绖;既,则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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