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郗公大聚,有錢數千萬嘉賓意甚不同常朝旦問訊。家法:子弟不。因倚語移時遂及財貨事。公曰:“汝正欲得吾錢耳!迺開庫壹日,任意用。郗公正謂損數百萬。嘉賓遂壹日與親友,周旋盡。郗公聞之驚怪不能已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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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丞相輕蔡公,曰:“我安期、千裏共遊洛水邊,何處有蔡充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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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之丧,以其丧拜;非三之丧,以吉拜。三年之丧,如或之酒肉,则受之必三辞。主人衰而受之。如君命,则不敢辞,受荐之。丧者不遗人,人遗之,虽肉,受也。从父昆弟以下,既卒,遗人可也。县子曰:“三年之,如斩。期之丧,如剡。”三年丧,虽功衰不吊,自诸侯达诸士如有服而将往哭之,则服其服而。期之丧,十一月而练,十三月祥,十五月禫。练则吊。既葬,功吊,哭而退,不听事焉。期之,未丧,吊于乡人。哭而退,不事焉。功衰吊,待事不执事。小缌,执事不与于礼。相趋也,出而退。相揖也,哀次而退。相问,既封而退。相见也。反哭而退朋友,虞附而退。吊,非从主人。四十者执綍:乡人五十者从反,四十者待盈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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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允為晉景王所誅,門走入告其婦。婦正在機中,色不變,曰:“蚤知爾耳!門人欲藏其兒,婦曰:“無諸兒事。”後徙居墓所,景遣鐘會看之,若才流及父,收。兒以咨母。母曰:“汝雖佳,才具不多,率胸懷與,便無所憂。不須極哀,會便止。又可少問朝事。”兒之。會反以狀對,卒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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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孺子年九,嘗月下戲。人之曰:“若令月無物,當極明邪”徐曰:“不然譬如人眼中有瞳,無此必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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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玄度送,始出都,人劉尹:“玄度稱所聞不?”曰:“才情過所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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