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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之丧:三日,子、人杖,五日既殡,授大夫妇杖。子、大夫寝门之外,寝门之内辑之;夫人世在其次则杖,即位则使人之。子有王命则去杖,国之命则辑杖,听卜有事于则去杖。大夫于君所则辑,于大夫所则杖。大夫之:三日之朝既殡,主人主室老皆杖。大夫有君命则杖,大夫之命则辑杖;内为夫人之命去杖,为世妇命授人杖。士之丧:二日殡,三日而朝,主人杖,人皆杖。于君命夫人之命大夫,于大夫世妇之命如夫。子皆杖,不以即位。夫士哭殡则杖,哭柩则辑。弃杖者,断而弃之于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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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景純詩雲:“林無樹,川無停流。”阮孚雲“泓崢蕭瑟,實不可言。讀此文,輒覺神超形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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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子存二之后,犹尊贤,尊贤不过二。诸侯不臣寓。故古者寓公继世。君之南,答阳之义也臣之北面,答也。大夫之臣稽首,非尊家,以辟君也。夫有献弗亲,有赐不面拜,君之答己也。人禓,孔子朝立于阼,存室也。孔子曰:射之以乐也,以听,何以射”孔子曰:“,使之射,不,则辞以疾。弧之义也。”子曰:“三日,一日用之,恐不敬;二日鼓,何居?”子曰:“绎之库门内,祊之东方,朝市之西方,失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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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子问曰:“昏礼既纳,有吉日,女之父母死,则之何?”孔子曰:“婿使人。如婿之父母死,则女之家使人吊。父丧称父,母丧称。父母不在,则称伯父世母婿,已葬,婿之伯父致命女曰:‘某之子有父母之丧,得嗣为兄弟,使某致命。’氏许诺,而弗敢嫁,礼也。,免丧,女之父母使人请,弗取,而后嫁之,礼也。女父母死,婿亦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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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休好射雉,至其時則晨夕反。群臣莫不止諫:“此為物,何足甚耽?”休曰:“雖小物,耿介過人,朕所以好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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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鑿齒史才不常,宣武器之,未三十,便用為荊州中。鑿齒謝箋亦雲:“不遇公,荊州老從事耳!”後至見簡文,返命,宣武問“見王何如?”答雲:“壹生不見此人!”從此忤旨,出為陽郡,性理遂錯。於病中猶漢晉春秋,品評卓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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