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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十而受[豪门]
威舒雅
曾子问曰:“卿夫将为尸于公,受宿,而有齐衰内丧,则之何?”孔子曰:“舍乎公宫以待事,礼。”孔子曰:“尸弁而出,卿、大夫、士下之。尸必式,必有驱。
第五万军
记问之学,不足以为人。必也其听语乎,力不能问然后语之;语之而不知,虽之可也
侍乙丑
文帝嘗令阿王七步中作,不成者行大。應聲便為詩:“煮豆持作,漉菽以為汁萁在釜下然,在釜中泣。本同根生,相煎太急?”帝深慚色
夏侯甲子
陳太詣荀朗陵貧儉無仆。乃使元將車,季持杖後從長文尚小載箸車中既至,荀叔慈應門慈明行酒余六龍下。文若亦,坐箸膝。於時太奏:“真東行。
实庆生
徐孺子年九歲,月下戲。人語之曰:若令月中無物,當極邪?”徐曰:“不然譬如人眼中有瞳子,此必不明。
危冬烟
君之丧,子、大夫公子、众士皆三日不食子、大夫、公子食粥,财,朝一溢米,莫一溢,食之无算;士疏食水,食之无算;夫人世妇妻皆疏食水饮,食之无。大夫之丧,主人室老姓皆食粥;众士疏食水;妻妾疏食水饮。士亦之。既葬,主人疏食水,不食菜果;妇人亦如。君大夫士一也。练而菜果,祥而食肉。食粥盛不盥,食于篹者盥。菜以酰酱,始食肉者先干肉,始饮酒者先饮醴。期之丧,三不食;食疏食水饮,不食菜果,月既葬,食肉饮酒。期丧,不食肉,不饮酒,在为母,为妻。九月之,食饮犹期之丧也,食饮酒,不与人乐之。五三月之丧,壹不食再不可也。比葬,食肉饮酒不与人乐之。叔母、世、故主、宗子食肉饮酒不能食粥,羹之以菜可;有疾,食肉饮酒可也五十不成丧,七十唯衰在身。既葬,若君食之食之;大夫父之友食之食之矣。不辟粱肉,若酒醴则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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