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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柳之母死,子硕请具。柳曰:“何以哉?”子硕曰:请粥庶弟之母。”子柳曰:“之何其粥人之母以葬其母也?可。”既葬,子硕欲以赙布之具祭器。子柳曰:“不可,吾之也:君子不家于丧。请班诸弟之贫者。”君子曰:“谋人军师,败则死之;谋人之邦邑危则亡之。”公叔文子升于瑕,蘧伯玉从。文子曰:“乐哉丘也,死则我欲葬焉。”蘧伯曰:“吾子乐之,则瑗请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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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三年之练冠则以大功之麻易之唯杖屦不易。有父之丧,尚功衰,而兄弟之殇则练冠。于殇,称阳童某甫不名,神也。凡异,始闻兄弟之丧,以哭对,可也。其麻,散带绖。未服而奔丧,及主人之成绖也:疏者,与人皆成之;亲者,其麻带绖之日数。妾之丧,则自绖至练祥,皆使其子主。其殡祭,不于正。君不抚仆妾。女死,则妾为女君之服。摄女君,则不先女君之党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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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仲容先幸姑家鮮卑婢。及母喪,姑當遠移,初雲當留婢,發,定將去。仲容借客驢箸重服追之,累騎而返。曰:“人種不失!”即遙集之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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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江諸人,每至美,輒相邀新亭,藉卉飲。周侯坐而嘆曰:“風不殊,正自有山河之異”皆相視流淚。唯王丞愀然變色曰:“當共戮王室,克復神州,何至楚囚相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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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问曰:“杖者何为也?”曰:孝子亲,哭泣无数,服勤年,身病体羸,以杖病也。则父在不敢杖,尊者在故也;堂上杖,辟尊者之处也;上不趋,示不遽也。孝子之志也,人情之也,礼义之经也,非天降也,非从地出也人情而已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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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司至吳興印中看。嘆:“非唯人情開滌亦覺日月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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