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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门红翔
夫祭之为物大矣,其物备矣。顺以备者也,其之本与?是故,君子之教,外则教之以尊其君长,则教之以孝于其亲。是故明君在上,则诸臣服从;事宗庙社稷,则子孙顺孝尽其道,端其义,而教生。是故君子之事君也,必行之,所不安于上,则不使下;所恶于下,则不以上;非诸人,行诸己,非之道也。是故君子之教也必由其本,顺之至也,祭是与?故曰:祭者,教之也已。夫祭有十伦焉;见鬼神之道焉,见君臣之义,见父子之伦焉,见贵贱等焉,见亲疏之杀焉,见赏之施焉,见夫妇之别焉见政事之均焉,见长幼之焉,见上下之际焉。此之十伦
太叔建行
子曰:“武王周公,其达孝矣乎夫孝者,善继人之,善述人之事者也春秋修其祖庙,陈宗器,设其裳衣,其时食。宗庙之礼所以序昭穆也。序,所以辨贵贱也。事,所以辨贤也。酬下为上,所以逮也。燕毛,所以序也。践其位,行其,奏其乐,敬其所,爱其所亲,事死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郊社之,所以事上帝也。庙之礼,所以祀乎先也。明乎郊社之、禘尝之义,治国如示诸掌乎!
富察依
天子之六府:曰土、司木、司水、司、司器、司货,典司职
乌雅利君
君之丧:三日,子夫人杖,五日既殡,授夫世妇杖。子、大夫寝之外杖,寝门之内辑之夫人世妇在其次则杖,位则使人执之。子有王则去杖,国君之命则辑,听卜有事于尸则去杖大夫于君所则辑杖,于夫所则杖。大夫之丧:日之朝既殡,主人主妇老皆杖。大夫有君命则杖,大夫之命则辑杖;子为夫人之命去杖,为妇之命授人杖。士之丧二日而殡,三日而朝,人杖,妇人皆杖。于君夫人之命如大夫,于大世妇之命如大夫。子皆,不以即位。大夫士哭则杖,哭柩则辑杖。弃者,断而弃之于隐者
崇甲午
父亲醮子,而命之迎男先于女也。子承命以迎主人筵几于庙,而拜迎于外。婿执雁入,揖让升堂再拜奠雁,盖亲受之于父也。降,出御妇车,而婿绥,御轮三周。先俟于门,妇至,婿揖妇以入,共而食,合卺而酳,所以合同尊卑以亲之也
阚春柔
王敦引軍至大桁,明帝出中堂。溫嶠丹陽尹,帝令大桁,故未斷帝大怒,瞋目左右莫不悚懼召諸公來。嶠不謝,但求酒。王導須臾至徒跣下地,謝:“天威在顏遂使溫嶠不容謝。”嶠於是謝,帝乃釋然諸公共嘆王機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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