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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良如风
王安期為海郡,小吏盜中魚,綱紀推。王曰:“文之囿,與眾共。池魚復何足!
环土
君子既知教之由兴,又知教之所废,然后可以为人也。故君子之教喻,道而弗牵,强而抑,开而弗达。道弗牵则和,强而弗则易,开而弗达则;和易以思,可谓喻矣
宇文芷蝶
桓公將伐蜀,事諸賢鹹以李勢在既久,承藉累葉,形據上流,三峽未可克。唯劉尹雲:伊必能克蜀。觀其博,不必得,則不。
钟靖兰
卞望之雲:“郗公體中三反:方於事上,好下佞己壹反。治身清貞,大脩計校二反。自好讀書,憎人學問三反。
妾三春
君之丧,子、大夫、公子众士皆三日不食。子、大夫、子食粥,纳财,朝一溢米,莫溢米,食之无算;士疏食水饮食之无算;夫人世妇诸妻皆疏水饮,食之无算。大夫之丧,人室老子姓皆食粥;众士疏食饮;妻妾疏食水饮。士亦如之既葬,主人疏食水饮,不食菜;妇人亦如之。君大夫士一也练而食菜果,祥而食肉。食粥盛不盥,食于篹者盥。食菜以酱,始食肉者先食干肉,始饮者先饮醴酒。期之丧,三不食食:疏食水饮,不食菜果,三既葬,食肉饮酒。期终丧,不肉,不饮酒,父在为母,为妻九月之丧,食饮犹期之丧也,肉饮酒,不与人乐之。五月三之丧,壹不食再不食可也。比,食肉饮酒,不与人乐之。叔、世母、故主、宗子食肉饮酒不能食粥,羹之以菜可也;有,食肉饮酒可也。五十不成丧七十唯衰麻在身。既葬,若君之则食之;大夫父之友食之则之矣。不辟粱肉,若有酒醴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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