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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戎目阮文業“清倫有鑒識,漢以來,未有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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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子将祭,必先习于泽。泽者,所以择士。已射于泽,而后射于宫。射中者得与于祭;中者不得与于祭。不得于祭者有让,削以地;与于祭者有庆,益以地进爵绌地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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郊之祭也,者不敢哭,凶服不敢入国门,敬至也。祭之日,牵牲,穆答君,大夫序从。既入门,丽于碑,卿夫袒,而毛牛尚,鸾刀以刲,取菺,乃退。爓祭祭腥而退,敬之也。郊之祭,大天而主日,配以。夏后氏祭其闇殷人祭其阳,周祭日,以朝及闇祭日于坛,祭月坎,以别幽明,制上下。祭日于,祭月于西,以外内,以端其位日出于东,月生西。阴阳长短,始相巡,以致天之和。天下之礼致反始也,致鬼也,致和用也,义也,致让也。反始,以厚其本;致鬼神,以尊也;致物用,以民纪也。致义,上下不悖逆矣。让,以去争也。此五者,以治天之礼也,虽有奇,而不治者则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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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洗馬以永嘉六年喪,謝哭之,感動路人。鹹和中,丞王公教曰:“衛洗馬當改葬。君風流名士,海內所瞻,可脩祭,以敦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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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路去,谓颜渊曰“何以赠我”曰:“吾之也:去国则哭于墓而行;反其国不哭,展墓入。”谓子曰:“何以我?”子路:“吾闻之:过墓则式过祀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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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子问:“昏礼既币,有吉日女之父母死则如之何?孔子曰:“使人吊。如之父母死,女之家亦使吊。父丧称,母丧称母父母不在,称伯父世母婿,已葬,之伯父致命氏曰:‘某子有父母之,不得嗣为弟,使某致。’女氏许,而弗敢嫁礼也。婿,丧,女之父使人请,婿取,而后嫁,礼也。女父母死,婿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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