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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叔碧竹
小庾臨終,自表子園客為代。朝廷慮不從命,未知所遣,共議用桓溫。劉尹曰“使伊去,必能克定楚,然恐不可復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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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充前婦,是李女。豐被誅,離婚徙。後遇赦得還,充先取郭配女。武帝特聽左右夫人。李氏別住,不肯還充舍。郭氏充:“欲就省李。”曰:“彼剛介有才氣卿往不如不去。”郭於是盛威儀,多將侍。既至,入戶,李氏迎,郭不覺腳自屈,跪再拜。既反,語充充曰:“語卿道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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褚公於章安令遷太尉記參軍,名字已顯而位微,人多識。公東出,乘估客船,故吏數人投錢唐亭住。爾時興沈充為縣令,當送客過浙,客出,亭吏驅公移牛屋下潮水至,沈令起仿徨,問:牛屋下是何物?”吏雲:“有壹傖父來寄亭中,有尊貴,權移之。”令有酒色,因問“傖父欲食餅不?姓何等可共語。”褚因舉手答曰:河南褚季野。”遠近久承公,令於是大遽,不敢移公,於牛屋下修刺詣公。更宰殺饌,具於公前,鞭撻亭吏,以謝慚。公與之酌宴,言色異,狀如不覺。令送公至界
范姜海峰
孫齊由、齊莊二人小詣庾公,公問:“齊由何?”答曰:“字齊由。”曰:“欲何齊邪?”曰:齊許由。”“齊莊何字?答曰:“字齊莊。”公曰“欲何齊?”曰:“齊莊。”公曰:“何不慕仲尼慕莊周?”對曰:“聖人知,故難企慕。”庾公大小兒對
张廖戊
許允為吏部郎,用其鄉裏,魏明帝遣賁收之。其婦出誡允:“明主可以理奪,以情求。”既至,帝問之。允對曰:“‘爾所知。’臣之鄉人臣所知也。陛下檢校稱職與不?若不稱職臣受其罪。”既檢校皆官得其人,於是乃。允衣服敗壞,詔賜衣。初,允被收,舉號哭。阮新婦自若雲“勿憂,尋還。”作粥待,頃之允至
公叔景景
再期之丧,三年也;期丧,二年也。九月七月之丧三时也;五月之丧,二时也三月之丧,一时也。故期而,礼也;期而除丧,道也。不为除丧也。三年而后葬者再祭,其祭之间不同时而除。大功者主人之丧,有三年,则必为之再祭。朋友,虞而已。士妾有子,而为之缌无子则已。生不及祖父母诸昆弟,而父税丧,己则否。而在缌小功者,则税之。为之父母、妻、长子,君已除而后闻丧,则不税。近臣,服斯服矣;其余,从而服,从而税。君虽未知丧,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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