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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子曰:“身也,父母之遗体也。行母之遗体,敢不敬乎居处不庄,非孝也;君不忠,非孝也;莅不敬,非孝也;朋友信,非孝也;战陈无,非孝也;五者不遂灾及于亲,敢不敬乎亨孰膻芗,尝而荐之非孝也,养也。君子所谓孝也者,国人称然曰:『幸哉有子!如此,所谓孝也已。之本教曰孝,其行曰。养,可能也,敬为;敬,可能也,安为;安,可能也,卒为。父母既没,慎行其,不遗父母恶名,可能终矣。仁者,仁此也;礼者,履此者也义者,宜此者也;信,信此者也;强者,此者也。乐自顺此生刑自反此作。”曾子:“夫孝,置之而塞天地,溥之而横乎四,施诸后世而无朝夕推而放诸东海而准,而放诸西海而准,推放诸南海而准,推而诸北海而准。《诗》:『自西自东,自南北,无思不服。』此谓也。”曾子曰:“木以时伐焉,禽兽以杀焉。夫子曰:『断树,杀一兽,不以其,非孝也。』孝有三小孝用力,中孝用劳大孝不匮。思慈爱忘,可谓用力矣。尊仁义,可谓用劳矣。博备物,可谓不匮矣。母爱之,嘉而弗忘;母恶之,惧而无怨;母有过,谏而不逆;母既没,必求仁者之以祀之。此之谓礼终”乐正子春下堂而伤足,数月不出,犹有色。门弟子曰:“夫之足瘳矣,数月不出犹有忧色,何也?”正子春曰:“善如尔问也!善如尔之问也吾闻诸曾子,曾子闻夫子曰:『天之所生地之所养,无人为大』父母全而生之,子而归之,可谓孝矣。亏其体,不辱其身,谓全矣。故君子顷步弗敢忘孝也。今予忘之道,予是以有忧色。壹举足而不敢忘父,壹出言而不敢忘父。壹举足而不敢忘父,是故道而不径,舟不游,不敢以先父母遗体行殆。壹出言而敢忘父母,是故恶言出于口,忿言不反于。不辱其身,不羞其,可谓孝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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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北中郎為林公所知,箸論沙門不得高士論。大略:“高士必在縱心調暢,沙雖雲俗外,反束於教,非情自得之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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丞相治楊州廨舍,按行言曰:“我正為次道治此爾”何少為王公所重,故屢發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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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毓兄弟小時,值父晝寢因共偷服藥酒。其父時覺,且寐以觀之。毓拜而後飲,會飲不拜。既而問毓何以拜,毓曰“酒以成禮,不敢不拜。”又會何以不拜,會曰:“偷本非,所以不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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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緒、王國相為唇齒,並上權要。王大不平如此,乃謂緒曰“汝為此欻欻,不慮獄吏之為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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庾小征西嘗出未還。婦母阮劉萬安妻,與女上安陵城樓上。頃翼歸,策良馬,盛輿衛。阮語:“聞庾郎能騎,我何由得見?婦告翼,翼便為於道開鹵簿盤馬始兩轉,墜馬墮地,意色自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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