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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芷容
违大夫之诸侯不反服。丧冠条属以别吉凶。三年之冠,亦条属,右缝小功以下左。缌冠缨。大功以上散带朝服十五升,去其而缌;加灰,锡也
那元芹
丧不虑居,毁危身。丧不虑居,无庙也;毁不危身为无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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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之丧何也?:称情而立文,因以群,别亲疏贵践之节而不可损益也。故曰无易之道也。创巨者日久,痛甚者其愈迟三年者,称情而立文所以为至痛极也。斩苴杖,居倚庐,食粥寝苫枕块,所以为至饰也。三年之丧,二五月而毕;哀痛未尽思慕未忘,然而服以断之者,岂不送死者已,复生有节哉?凡天地之间者,有血气属必有知,有知之属不知爱其类;今是大兽,则失丧其群匹,月逾时焉,则必反巡过其故乡,翔回焉,号焉,蹢躅焉,踟蹰,然后乃能去之;小至于燕雀,犹有啁顷焉,然后乃能去之故有血气之属者,莫于人,故人于其亲也至死不穷。将由夫患淫之人与,则彼朝死夕忘之,然而从之,是曾鸟兽之不若也,焉能相与群居而不乱?将由夫修饰之君子,则三年之丧,二十月而毕,若驷之过隙然而遂之,则是无穷。故先王焉为之立中节,壹使足以成文理则释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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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劉不重蔡公。人嘗詣蔡,良久,乃問曰:“公自何如夷甫?答曰:“身如夷甫。”、劉相目而曰:“公何不如?”答:“夷甫無輩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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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目楊朗:“沈審經斷。”司徒雲:“若使中朝不亂,楊氏公方未已。”謝公雲:“朗是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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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南郡。既破殷荊州收殷將佐十許人,咨議羅生亦在焉。桓素待企生厚將有所戮,先遣人語雲:若謝我,當釋罪。”企生曰:“為殷荊州吏,今荊奔亡,存亡未判,我何顏桓公?”既出市,桓又遣問欲何言?答曰:“昔晉王殺嵇康,而嵇紹為晉忠。從公乞壹弟以養老母。桓亦如言宥之。桓先曾以羔裘與企生母胡,胡時在章,企生問至,即日焚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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