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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夫吊,当事而至,辞焉。吊于人,是日不乐妇人不越疆而吊人。行吊日不饮酒食肉焉。吊于葬必执引,若从柩及圹,皆绋。丧,公吊之,必有拜,虽朋友州里舍人可也。曰:“寡君承事。”主人:“临。”君遇柩于路,使人吊之。大夫之丧,庶不受吊。妻之昆弟为父后死,哭之适室,子为主,免哭踊,夫入门右,使人于门外告来者,狎则入哭父在,哭于妻之室;非为后者。哭诸异室。有殡,远兄弟之丧,哭于侧室;侧室,哭于门内之右;同,则往哭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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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大司馬。謝公往省病從東門入。桓遙望,嘆曰:吾門中久不見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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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言之:君子之所谓仁其难乎!《诗云:‘凯弟君,民之父母。凯以强教之;以说安之。乐毋荒,有礼而,威庄而安,慈而敬。使民父之尊,有母亲。如此而后以为民父母矣非至德其孰能此乎?今父之子也,亲贤而无能;母之亲也,贤则亲之无能则怜之。,亲而不尊;,尊而不亲。之于民也,亲不尊;火,尊不亲。土之于也,亲而不尊天,尊而不亲命之于民也,而不尊;鬼,而不亲。”子:“夏道尊命事鬼敬神而远,近人而忠焉先禄而后威,赏而后罚,亲不尊;其民之:蠢而愚,乔野,朴而不文殷人尊神,率以事神,先鬼后礼,先罚而赏,尊而不亲其民之敝:荡不静,胜而无。周人尊礼尚,事鬼敬神而之,近人而忠,其赏罚用爵,亲而不尊;民之敝:利而,文而不惭,而蔽。”子曰“夏道未渎辞不求备,不大于民,民未厌亲;殷人未渎,而求备于民周人强民,未神,而赏爵刑穷矣。”子曰“虞夏之道,怨于民;殷周道,不胜其敝”子曰:“虞之质,殷周之,至矣。虞夏文不胜其质;周之质不胜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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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文作撫軍,嘗與桓宣武俱朝,更相讓在前宣武不得已而先,因曰:“伯也殳,為王前驅。簡文曰:“所謂無小無大,從公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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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興公作庾公誄,文多托寄辭。既成,示庾道恩。庾見,慨送還之,曰:“先君與君,自不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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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城王有快牛,至愛惜。王太尉與射,賭得之。彭王曰:“君欲自乘則不論;欲啖者,當以二十肥者代之既不廢啖,又存所愛。”王殺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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