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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武山陵夕,王孝伯入,告其諸弟曰:“雖榱桷惟,便自有黍離之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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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允出西,郗超袁虎書雲:“子思求朋,托好足下,勿以美求之。”世目袁為開美”,故子敬詩曰“袁生開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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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子问曰:“祭必有尸乎若厌祭亦可乎?”孔子曰:“成丧者必有尸,尸必以孙。孙,则使人抱之。无孙,则取于姓可也。祭殇必厌,盖弗成也祭成丧而无尸,是殇之也。”子曰:“有阴厌,有阳厌。”子问曰:“殇不祔祭,何谓阴、阳厌?”孔子曰:“宗子为而死,庶子弗为后也。其吉祭特牲。祭殇不举,无肵俎,无酒,不告利成,是谓阴厌。凡,与无后者,祭于宗子之家,室之白,尊于东房,是谓阳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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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東亭與孝伯,後漸異。孝伯謂亭曰:“卿便不可測!”答曰:“王廷爭,陳平從默,問克終雲何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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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平叔美姿儀,面至白;明帝疑其傅粉。正夏月,與熱餅。既啖,大汗出,以朱衣自,色轉皎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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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之丧,子、大夫、公、众士皆三日不食。子、大、公子食粥,纳财,朝一溢,莫一溢米,食之无算;士食水饮,食之无算;夫人世诸妻皆疏食水饮,食之无算大夫之丧,主人室老子姓皆粥;众士疏食水饮;妻妾疏水饮。士亦如之。既葬,主疏食水饮,不食菜果;妇人如之。君大夫士一也。练而菜果,祥而食肉。食粥于盛盥,食于篹者盥。食菜以酰,始食肉者先食干肉,始饮者先饮醴酒。期之丧,三不;食:疏食水饮,不食菜果三月既葬,食肉饮酒。期终,不食肉,不饮酒,父在为,为妻。九月之丧,食饮犹之丧也,食肉饮酒,不与人之。五月三月之丧,壹不食不食可也。比葬,食肉饮酒不与人乐之。叔母、世母、主、宗子食肉饮酒。不能食,羹之以菜可也;有疾,食饮酒可也。五十不成丧,七唯衰麻在身。既葬,若君食则食之;大夫父之友食之则之矣。不辟粱肉,若有酒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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