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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凡菱
人問撫軍:“殷談竟何如?”答曰:不能勝人,差可獻酬心。
张简兰兰
从母之夫,舅妻,二夫人相为服君子未之言也。或同爨缌
南宫苗
魏武嘗過曹娥碑下,楊從,碑背上見題作“黃絹幼,外孫虀臼”八字。魏武謂曰:“解不?”答曰:“解”魏武曰:“卿未可言,待思之。”行三十裏,魏武乃:“吾已得。”令脩別記所。脩曰:“黃絹,色絲也,字為絕。幼婦,少女也,於為妙。外孫,女子也,於字好。虀臼,受辛也,於字為。所謂‘絕妙好辭’也。”武亦記之,與脩同,乃嘆曰“我才不及卿,乃覺三十裏”
碧鲁春峰
何次往瓦官寺拜甚勤。思曠語之:“卿誌宇宙,勇終古。”曰:“卿日何故忽推?”阮:“我圖千戶郡,不能得;迺圖作佛不亦大乎”
可之雁
王右軍與謝詣阮公,至門語:“故當共推主。”謝曰:“推正自難。
齐甲辰
君之丧,子、大夫公子、众士皆三日不食子、大夫、公子食粥,财,朝一溢米,莫一溢,食之无算;士疏食水,食之无算;夫人世妇妻皆疏食水饮,食之无。大夫之丧,主人室老姓皆食粥;众士疏食水;妻妾疏食水饮。士亦之。既葬,主人疏食水,不食菜果;妇人亦如。君大夫士一也。练而菜果,祥而食肉。食粥盛不盥,食于篹者盥。菜以酰酱,始食肉者先干肉,始饮酒者先饮醴。期之丧,三不食;食疏食水饮,不食菜果,月既葬,食肉饮酒。期丧,不食肉,不饮酒,在为母,为妻。九月之,食饮犹期之丧也,食饮酒,不与人乐之。五三月之丧,壹不食再不可也。比葬,食肉饮酒不与人乐之。叔母、世、故主、宗子食肉饮酒不能食粥,羹之以菜可;有疾,食肉饮酒可也五十不成丧,七十唯衰在身。既葬,若君食之食之;大夫父之友食之食之矣。不辟粱肉,若酒醴则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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