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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小雪
庾文康亡,何揚州臨葬:“埋玉樹箸土中,使人情能已已!
咸元雪
冢宰制国用,必于之杪,五谷皆入然后制用。用地小大,视年之耗。以三十年之通制国,量入以为出,祭用数仂。丧,三年不祭,唯天地社稷为越绋而行事丧用三年之仂。丧祭,不足曰暴,有余曰浩。,丰年不奢,凶年不俭国无九年之蓄曰不足,六年之蓄曰急,无三年蓄曰国非其国也。三年,必有一年之食;九年,必有三年之食。以三年之通,虽有凶旱水溢民无菜色,然后天子食日举以乐
濮阳卫红
郭景純詩雲:“林靜樹,川無停流。”阮雲:“泓崢蕭瑟,實不言。每讀此文,輒覺神形越。
伏欣然
君之丧,子、夫、公子、众士皆日不食。子、大夫公子食粥,纳财,一溢米,莫一溢米食之无算;士疏食饮,食之无算;夫世妇诸妻皆疏食水,食之无算。大夫丧,主人室老子姓食粥;众士疏食水;妻妾疏食水饮。亦如之。既葬,主疏食水饮,不食菜;妇人亦如之。君夫士一也。练而食果,祥而食肉。食于盛不盥,食于篹盥。食菜以酰酱,食肉者先食干肉,饮酒者先饮醴酒。之丧,三不食;食疏食水饮,不食菜,三月既葬,食肉酒。期终丧,不食,不饮酒,父在为,为妻。九月之丧食饮犹期之丧也,肉饮酒,不与人乐。五月三月之丧,不食再不食可也。葬,食肉饮酒,不人乐之。叔母、世、故主、宗子食肉酒。不能食粥,羹以菜可也;有疾,肉饮酒可也。五十成丧,七十唯衰麻身。既葬,若君食则食之;大夫父之食之则食之矣。不粱肉,若有酒醴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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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長史與大司馬,道淵源“識致安處足副時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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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道真嘗為徒,風王駿以五百疋布贖,既而用為從事中郎當時以為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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