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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廞是茂曾第五子,清貞遠操,而少羸病,不肯婚宦。在臨海,住兄侍中墓下。既有名,王丞相欲招禮之,故辟為掾。廞得箋命,笑曰:“茂弘復以壹爵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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庾法暢造太尉,握麈尾佳,公曰:“至佳,那得在”法暢曰:“者不求,貪者與,故得在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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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明帝解冢宅,聞郭璞人葬,帝微服看。因問主人“何以葬龍角此法當滅族!主人曰:“郭:‘此葬龍耳不出三年,當天子。’”帝:“為是出天邪?”答曰:非出天子,能天子問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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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之丧,子、夫、公子、众士皆日不食。子、大夫公子食粥,纳财,一溢米,莫一溢米食之无算;士疏食饮,食之无算;夫世妇诸妻皆疏食水,食之无算。大夫丧,主人室老子姓食粥;众士疏食水;妻妾疏食水饮。亦如之。既葬,主疏食水饮,不食菜;妇人亦如之。君夫士一也。练而食果,祥而食肉。食于盛不盥,食于篹盥。食菜以酰酱,食肉者先食干肉,饮酒者先饮醴酒。之丧,三不食;食疏食水饮,不食菜,三月既葬,食肉酒。期终丧,不食,不饮酒,父在为,为妻。九月之丧食饮犹期之丧也,肉饮酒,不与人乐。五月三月之丧,不食再不食可也。葬,食肉饮酒,不人乐之。叔母、世、故主、宗子食肉酒。不能食粥,羹以菜可也;有疾,肉饮酒可也。五十成丧,七十唯衰麻身。既葬,若君食则食之;大夫父之食之则食之矣。不粱肉,若有酒醴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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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攸始避難,於道中棄己子全弟子。既過江,取壹妾,甚寵。歷年後訊其所由,妾具說是北遭亂,憶父母姓名,乃攸之甥也攸素有德業,言行無玷,聞之哀終身,遂不復畜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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