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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爽與司太傅飲酒。太醉,呼王為“子。”王曰:亡祖長史,與文皇帝為布衣交。亡姑、亡,伉儷二宮。小子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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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峻之亂,太尉南奔見陶公陶公雅相賞重。性儉吝,及食,薤,庾因留白。問:“用此何為”庾雲:“故可。”於是大嘆庾唯風流,兼有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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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有博学而不,笃行而不倦;幽而不淫,上通而不;礼之以和为贵,信之美,优游之法举贤而容众,毁方瓦合。其宽裕有如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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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戎為侍,南郡太守劉遺筒中箋布五,戎雖不受,報其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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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月也,以立春。先立三日,大史谒之天子曰:某立春,盛德在木。天子乃齐立春之日,天子亲帅三公、卿、诸侯、大夫以迎春于东。还反,赏公卿、诸侯、大于朝。命相布德和令,行庆惠,下及兆民。庆赐遂行,有不当。乃命大史守典奉法司天日月星辰之行,宿离不,毋失经纪,以初为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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卒哭而讳。王父母兄弟,父叔父,姑姊妹。子与父同讳母之讳,宫中讳。妻之讳,不诸其侧;与从祖昆弟同名则讳以丧冠者,虽三年之丧,可也既冠于次,入哭踊,三者三,出。大功之末,可以冠子,可嫁子。父,小功之末,可以冠,可以嫁子,可以取妇。己虽功,既卒哭,可以冠,取妻;殇之小功,则不可。凡弁绖,衰侈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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