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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尽欢(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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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車騎在荊州,張玄為侍,使至江陵,路經陽岐村,俄壹人,持半小籠生魚,徑來造雲:“有魚,欲寄作膾。”張維舟而納之。問其姓字,稱是遺民。張素聞其名,大相忻待劉既知張銜命,問:“謝安、文度並佳不?”張甚欲話言,了無停意。既進膾,便去,雲“向得此魚,觀君船上當有膾,是故來耳。”於是便去。張追至劉家,為設酒,殊不清旨張高其人,不得已而飲之。方對飲,劉便先起,雲:“今正荻,不宜久廢。”張亦無以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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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有忠信为甲胄,礼义为干橹;戴仁行,抱义而处虽有暴政,不其所。其自立如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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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之丧,子、大、公子、众士皆三日食。子、大夫、公子粥,纳财,朝一溢米莫一溢米,食之无算士疏食水饮,食之无;夫人世妇诸妻皆疏水饮,食之无算。大之丧,主人室老子姓食粥;众士疏食水饮妻妾疏食水饮。士亦之。既葬,主人疏食饮,不食菜果;妇人如之。君大夫士一也练而食菜果,祥而食。食粥于盛不盥,食篹者盥。食菜以酰酱始食肉者先食干肉,饮酒者先饮醴酒。期丧,三不食;食:疏水饮,不食菜果,三既葬,食肉饮酒。期丧,不食肉,不饮酒父在为母,为妻。九之丧,食饮犹期之丧,食肉饮酒,不与人之。五月三月之丧,不食再不食可也。比,食肉饮酒,不与人之。叔母、世母、故、宗子食肉饮酒。不食粥,羹之以菜可也有疾,食肉饮酒可也五十不成丧,七十唯麻在身。既葬,若君之则食之;大夫父之食之则食之矣。不辟肉,若有酒醴则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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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有可亲而不劫也;可近而不可迫;可杀而不可辱也。居处不淫,其饮食不;其过失可微辨而不面数也。其刚毅有如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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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孙之母死,公吊焉,曾子与子吊焉,阍人为君在弗内也。曾子与子入于其厩而修容焉子贡先入,阍人曰“乡者已告矣。”子后入,阍人辟之涉内溜,卿大夫皆位,公降一等而揖。君子言之曰:“饰之道,斯其行者矣。”阳门之介夫,司城子罕入而哭哀。晋人之觇宋者反报于晋侯曰:“门之介夫死,而子哭之哀,而民说,不可伐也。”孔子之曰:“善哉觇国!《诗》云:『凡有丧,扶服救之。虽微晋而已,天下孰能当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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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浚沖為書令,著公服乘軺車,經黃酒壚下過,顧後車客:“吾與嵇叔夜、阮宗共酣飲於此,竹林之遊,預其末。自嵇夭、阮公亡以,便為時所羈。今日視此雖,邈若山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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