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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歆、王朗俱乘船避難有壹人欲依附,歆輒難之。曰:“幸尚寬,何為不可?後賊追至,王欲舍所攜人。曰:“本所以疑,正為此耳既已納其自托,寧可以急相邪?”遂攜拯如初。世以此華、王之優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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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帝謝鯤:“自謂何如亮?”答:“端委堂,使百準則,臣如亮。壹壹壑,自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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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皇帝時,廷尉張闿在小市,私作都門,早閉晚開。群小患,詣州府訴,不得理,遂至檛登鼓,猶不被判。聞賀司空出,至岡,連名詣賀訴。賀曰:“身被作禮官,不關此事。”群小叩頭:“若府君復不見治,便無所訴”賀未語,令且去,見張廷尉當及之。張聞,即毀門,自至方山賀。賀出見辭之曰:“此不必見,但與君門情,相為惜之。”張謝曰:“小人有如此,始不即知早已毀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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庶子之正于公者,教之以孝弟、友、子爱,明父子义、长幼之序。其于公:内朝,则东北上;臣有贵者,齿。其在外朝,则官,司士为之。其宗庙之中,则如外之位。宗人授事,爵以官。其登馂献爵,则以上嗣。庶治之,虽有三命,逾父兄。其公大事则以其丧服之精粗序。虽于公族之丧如之,以次主人。公与族燕,则异姓宾,膳宰为主人,与父兄齿。族食,降一等。其在军,守于公祢。公若有疆之政,庶子以公之无事者守于公宫正室守大庙,诸父贵宫贵室,诸子诸守下宫下室。五庙孙,祖庙未毁,虽庶人,冠,取妻,告;死,必赴;练则告。族之相为也宜吊不吊,宜免不,有司罚之。至于赙承含,皆有正焉公族其有死罪,则于甸人。其刑罪,纤剸,亦告于甸人公族无宫刑。狱成有司谳于公。其死,则曰“某之罪在辟”;其刑罪,则“某之罪在小辟”公曰:“宥之。”司又曰:“在辟。公又曰:“宥之。有司又曰:“在辟”及三宥,不对,出,致刑于于甸人公又使人追之曰:虽然,必赦之。”司对曰:“无及也”反命于公,公素不举,为之变,如伦之丧。无服,亲之。公族朝于内朝内亲也。虽有贵者齿,明父子也。外以官,体异姓也。庙之中,以爵为位崇德也。宗人授事官,尊贤也。登馂爵以上嗣,尊祖之也。丧纪以服之轻为序,不夺人亲也公与族燕则以齿,孝弟之道达矣。其食世降一等,亲亲杀也。战则守于公,孝爱之深也。正守大庙,尊宗室,君臣之道着矣。诸诸兄守贵室,子弟下室,而让道达矣五庙之孙,祖庙未,虽及庶人,冠,妻必告,死必赴,忘亲也。亲未绝而于庶人,贱无能也敬吊临赙赗,睦友道也。古者,庶子官治,而邦国有伦邦国有伦,而众乡矣。公族之罪,虽不以犯有司,正术,所以体百姓也。于隐者,不与国人兄弟也。弗吊,弗服,哭于异姓之庙为忝祖远之也。素居外,不听乐,私之也,骨肉之亲无也。公族无宫刑,翦其类也。天子视,大昕鼓征,所以众也。众至,然后子至。乃命有司行。兴秩节,祭先师圣焉。有司卒事,命。始之养也:适序,释奠于先老,设三老五更群老之位焉。适馔省醴,老之珍,具;遂发焉,退修之以孝养。反,登歌清庙,歌而语,以成之也言父子、君臣、长之道,合德音之致礼之大者也。下管象》,舞《大武》大合众以事,达有,兴有德也。正君之位、贵贱之等焉而上下之义行矣。司告以乐阕,王乃公侯伯子男及群吏:“反!养老幼于序。”终之以仁也是故圣人之记事也虑之以大,爱之以,行之以礼,修之孝养,纪之以义,之以仁。是故古之一举事而众皆知其之备也。古之君子举大事,必慎其终,而众安得不喻焉《兑命》曰:“念始典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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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女天子,曰百姓;于君,曰备浆;于大,曰备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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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非受币,不交不亲。故日月以君,齐戒以告鬼神,为酒食以乡党僚友,以厚其别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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