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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云:“瞻彼淇澳,竹猗猗。有斐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 瑟兮僴兮,赫兮喧兮。有斐君子,终不可喧兮。“如切如磋”者,道学也。 “如琢如磨”者,自修也。“瑟僴兮”者,恂傈也。“赫兮喧”者,威仪也。“有斐君子,不可喧兮”者,道盛德至善,之不能忘也。《诗》云:“於,前王不忘!”君子贤其贤而其亲,小人乐其乐而利其利,以没世不忘也。《康诰》曰:克明德。”《大甲》曰:“顾天之明命。”《帝典》曰: “克明峻德。”皆自明也。汤之盘铭》曰:“茍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康诰》曰:“作民。” 《诗》曰:“周虽旧邦,其命维新。”是故君子无所用其极。《诗》云:“邦畿千,维民所止。”《诗》云:“蛮黄鸟,止于丘隅。” 子曰:“于止,知其所止,可以人而如鸟乎?”《诗》云:“穆穆王,於缉熙敬止!”为人君,于仁;为人臣止于敬;为人子止于孝;为人父,止于慈; 与国人交,止于信。子曰:“听,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无情者不得尽其辞,大畏民志此谓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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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之丧:三日子、夫人杖,五日殡,授大夫世妇杖子、大夫寝门之外,寝门之内辑之;人世妇在其次则杖即位则使人执之。有王命则去杖,国之命则辑杖,听卜事于尸则去杖。大于君所则辑杖,于夫所则杖。大夫之:三日之朝既殡,人主妇室老皆杖。夫有君命则去杖,夫之命则辑杖;内为夫人之命去杖,世妇之命授人杖。之丧:二日而殡,日而朝,主人杖,人皆杖。于君命夫之命如大夫,于大世妇之命如大夫。皆杖,不以即位。夫士哭殡则杖,哭则辑杖。弃杖者,而弃之于隐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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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嘏言虛勝,粲談尚玄。每至共,有爭而相喻。裴州釋二家義,通彼之懷,常兩情皆得彼此俱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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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有相羊祜父,後應出受命君。惡其言,遂掘斷墓,以壞其勢。相者視之曰:“猶應出臂三公。”俄而祜馬折臂,位果至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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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渾妻鐘氏生女令,武子為妹求簡美對而得。有兵家子,有俊才欲以妹妻之,乃白母,:“誠是才者,其地可,然要令我見。”武子令兵兒與群小雜處,使帷中察之。既而,母謂子曰:“如此衣形者,汝所擬者非邪?”武子:“是也。”母曰:“才足以拔萃,然地寒,有長年,不得申其才用觀其形骨,必不壽,不與婚。”武子從之。兵數年果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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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城王有快牛,愛惜之。王太尉與射賭得之。彭城王曰:君欲自乘則不論;若啖者,當以二十肥者之。既不廢啖,又存愛。”王遂殺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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