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琦己卯
卒哭而讳。王父母弟,世父叔父,姑姊妹子与父同讳。母之讳,中讳。妻之讳,不举诸侧;与从祖昆弟同名则。以丧冠者,虽三年之,可也。既冠于次,入踊,三者三,乃出。大之末,可以冠子,可以子。父,小功之末,可冠子,可以嫁子,可以妇。己虽小功,既卒哭可以冠,取妻;下殇之功,则不可。凡弁绖,衰侈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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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伶恒縱酒達,或脫衣裸形屋中,人見譏之伶曰:“我以天為棟宇,屋室為(巾軍)衣,諸君何為入我(巾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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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孙武叔母死,既小敛举者出户,出袒,且投其冠发。子游曰:知礼。”扶君卜人师扶右,人师扶左;君以是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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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子问曰:“昏既纳币,有吉日,女父母死,则如之何?孔子曰:“婿使人吊如婿之父母死,则女家亦使人吊。父丧称,母丧称母。父母不,则称伯父世母。婿已葬,婿之伯父致命氏曰:‘某之子有父之丧,不得嗣为兄弟使某致命。’女氏许,而弗敢嫁,礼也。,免丧,女之父母使请,婿弗取,而后嫁,礼也。女之父母死婿亦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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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公坐有軍椅烝薤不時,共食者又不,而椅終不放舉坐皆笑。桓曰:“同盤尚相助,況復危乎?”敕令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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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问曰:“死三日后敛者,何也?”曰:子亲死,悲哀志懑,故匐而哭之,若将复生然安可得夺而敛之也。故三日而后敛者,以俟其也;三日而不生,亦不矣。孝子之心亦益衰矣家室之计,衣服之具,可以成矣;亲戚之远者亦可以至矣。是故圣人之断决以三日为之礼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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