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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甫丙子
謝太傅道安北“見之乃不使人厭然出戶去,不復使思。
斋和豫
卒哭乃讳。礼,不讳嫌。二名不偏讳。逮事父母,讳王父母;不逮事父母,则讳王父母。君所无私讳,大之所有公讳。《诗》、《书不讳,临文不讳。庙中不讳夫人之讳,虽质君之前,臣讳也;妇讳不出门。大功小不讳。入竟而问禁,入国而俗,入门而问讳
南宫世豪
王大喪後,朝論雲“國寶應作荊州”國寶主簿夜函白事,:“荊州事已行。”寶大喜,而夜開合,綱紀話勢,雖不及作州,而意色甚恬。曉參問,都無此事。即主簿數之曰:“卿何誤人事邪?
羿乐巧
君之丧,子大夫、公子、众皆三日不食。子大夫、公子食粥纳财,朝一溢米莫一溢米,食之算;士疏食水饮食之无算;夫人妇诸妻皆疏食水,食之无算。大之丧,主人室老姓皆食粥;众士食水饮;妻妾疏水饮。士亦如之既葬,主人疏食饮,不食菜果;人亦如之。君大士一也。练而食果,祥而食肉。粥于盛不盥,食篹者盥。食菜以酱,始食肉者先干肉,始饮酒者饮醴酒。期之丧三不食;食:疏水饮,不食菜果三月既葬,食肉酒。期终丧,不肉,不饮酒,父为母,为妻。九之丧,食饮犹期丧也,食肉饮酒不与人乐之。五三月之丧,壹不再不食可也。比,食肉饮酒,不人乐之。叔母、母、故主、宗子肉饮酒。不能食,羹之以菜可也有疾,食肉饮酒也。五十不成丧七十唯衰麻在身既葬,若君食之食之;大夫父之食之则食之矣。辟粱肉,若有酒则辞
昌戊午
是月,农乃登。天子尝,先荐寝。命百官始收敛。堤防,谨塞,以备潦。修宫,坏墙垣补城郭。月也,毋封诸侯、大官。毋割地、行使、出大。孟秋行令,则阴大胜,介败谷,戎乃来。行令,则其乃旱,阳复还,五无实。行令,则国火灾,寒不节,民疟疾
太叔炎昊
曾子问曰:“葬引于堩,日有食之,则有乎?且不乎?”孔子曰“昔者吾从老聃助葬于党,及堩,日有食之,聃曰:‘丘!止柩,就右,止哭以听变。’既反而后行。曰:‘礼也’反葬,而丘问之曰:夫柩不可以反者也,日食之,不知其已之迟数则岂如行哉?’老聃曰‘诸侯朝天子,见日而,逮日而舍奠;大夫使见日而行,逮日而舍。柩不早出,不暮宿。见而行者,唯罪人与奔父之丧者乎!日有食之,知其不见星也?且君子礼,不以人之亲痁患。吾闻诸老聃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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