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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晏七歲,明惠神,魏武奇愛之。因在宮內,欲以為子。乃畫地令方,自處其。人問其故?答曰:何氏之廬也。”魏武之,即遣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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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曰:回之为人也择乎中庸,一善,则拳服膺弗失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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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虽没,将为善,贻父母令名,必果;将为善,思贻父母羞辱,必不。舅没则姑老,冢妇所祭、宾客,每事必请于姑,妇请于冢妇。舅姑使冢妇毋怠,不友无礼于介妇。姑若使介妇,毋敢敌耦于妇,不敢并行,不敢并命不敢并坐。凡妇,不命适室,不敢退。妇将有事,小必请于舅姑。子妇无私,无私畜,无私器,不敢假,不敢私与。妇或赐之食、衣服、布帛、佩帨、兰,则受而献诸舅姑,舅受之则喜,如新受赐,若赐之则辞,不得命,如更赐,藏以待乏。妇若有私兄弟将与之,则必复请其,赐而后与之。适子庶子事宗子宗妇,虽贵富,不以贵富入宗子之家,虽众徒舍于外,以寡约入。子犹归器衣服裘衾车马,则献其上,而后敢服用其次;若非所献,则不敢以入宗子之门,不敢以贵富加父兄宗族。若富,则具二,献其贤者于宗子,夫妇齐而宗敬焉,终事而后敢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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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司空未知名,詣王相。丞相小極,對之疲睡顧思所以叩會之,因謂同曰:“昔每聞元公道公協中宗,保全江表,體小不,令人喘息。”丞相因覺謂顧曰:“此子圭璋特達機警有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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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盛為庾記室參軍,從,將其二兒俱。庾公不知,於獵場見齊莊時年七八歲。謂曰:“君亦來邪?”應聲曰:“所謂‘小無大,從公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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