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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孟著嘗以酒勸周仁,伯仁不受。顧因移柱,而語柱曰:“詎可作棟梁自遇。”周得之然,遂為衿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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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大將軍下庾公問:“卿有友,何者是?”曰:“君家中郎我家太尉、阿平胡毋彥國。阿平當最劣。”庾曰“似未肯劣。”又問:“何者居右?”王曰:“有人。”又問:何者是?”王曰“噫!其自有公。”左右躡公,乃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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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子问曰:“并丧,如之何?何先何?”孔子曰:“葬,轻而后重;其奠也,重而后轻;礼也。自及葬,不奠,行葬不次;反葬奠,而后辞殡,逐修葬事。其虞,先重而后轻,礼也”孔子曰:“宗子虽十,无无主妇;非宗,虽无主妇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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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之丧,子、大夫、公子、士皆三日不食。子、大夫、公子粥,纳财,朝一溢米,莫一溢米食之无算;士疏食水饮,食之无;夫人世妇诸妻皆疏食水饮,食无算。大夫之丧,主人室老子姓食粥;众士疏食水饮;妻妾疏食饮。士亦如之。既葬,主人疏食饮,不食菜果;妇人亦如之。君夫士一也。练而食菜果,祥而食。食粥于盛不盥,食于篹者盥。菜以酰酱,始食肉者先食干肉,饮酒者先饮醴酒。期之丧,三不;食:疏食水饮,不食菜果,三既葬,食肉饮酒。期终丧,不食,不饮酒,父在为母,为妻。九之丧,食饮犹期之丧也,食肉饮,不与人乐之。五月三月之丧,不食再不食可也。比葬,食肉饮,不与人乐之。叔母、世母、故、宗子食肉饮酒。不能食粥,羹以菜可也;有疾,食肉饮酒可也五十不成丧,七十唯衰麻在身。葬,若君食之则食之;大夫父之食之则食之矣。不辟粱肉,若有醴则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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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宣武命袁彥伯作征賦,既成,公與時賢看,鹹嗟嘆之。時王珣坐雲:“恨少壹句,得寫’字足韻,當佳。”即於坐攬筆益雲:“感絕於余心,泝流風而獨。”公謂王曰:“當今得不以此事推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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