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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羊红梅
鐘毓兄弟小,值父晝寢,因偷服藥酒。其父覺,且托寐以觀。毓拜而後飲,飲而不拜。既而毓何以拜,毓曰“酒以成禮,不不拜。”又問會以不拜,會曰:偷本非禮,所以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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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月也,天乃以元日祈谷于帝。乃择元辰,子亲载耒耜,措参保介之御间,三公、九卿、诸、大夫,躬耕帝。天子三推,三五推,卿诸侯九。反,执爵于大,三公、九卿、侯、大夫皆御,曰:劳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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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陽翟道淵與汝南周子南相友,共隱於尋陽。庾太尉說以當世之務,周遂仕,翟秉誌固。其後周詣翟,翟不與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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厩焚,孔子拜乡人为来者。拜之,士壹,大夫。亦相吊之道也。孔子曰“管仲遇盗,取二人焉,以为公臣,曰:『其所与辟也,可人也!』管仲死桓公使为之服。宦于大夫之为之服也,自管仲始也有君命焉尔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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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之丧,子、大夫公子、众士皆三日不食子、大夫、公子食粥,财,朝一溢米,莫一溢,食之无算;士疏食水,食之无算;夫人世妇妻皆疏食水饮,食之无。大夫之丧,主人室老姓皆食粥;众士疏食水;妻妾疏食水饮。士亦之。既葬,主人疏食水,不食菜果;妇人亦如。君大夫士一也。练而菜果,祥而食肉。食粥盛不盥,食于篹者盥。菜以酰酱,始食肉者先干肉,始饮酒者先饮醴。期之丧,三不食;食疏食水饮,不食菜果,月既葬,食肉饮酒。期丧,不食肉,不饮酒,在为母,为妻。九月之,食饮犹期之丧也,食饮酒,不与人乐之。五三月之丧,壹不食再不可也。比葬,食肉饮酒不与人乐之。叔母、世、故主、宗子食肉饮酒不能食粥,羹之以菜可;有疾,食肉饮酒可也五十不成丧,七十唯衰在身。既葬,若君食之食之;大夫父之友食之食之矣。不辟粱肉,若酒醴则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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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道林還東,時賢並送征虜亭。蔡子叔前至,坐近公。謝萬石後來,坐小遠。暫起,謝移就其處。蔡還,謝在焉,因合褥舉謝擲地,復坐。謝冠幘傾脫,乃徐起衣就席,神意甚平,不覺瞋。坐定,謂蔡曰:“卿奇人殆壞我面。”蔡答曰:“我不為卿面作計。”其後,二俱不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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