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澹台静晨
王夷甫婦郭泰寧女,才而性剛,聚斂無厭,幹豫人。夷甫患之而不能禁。時其人幽州刺史李陽,京都大俠猶漢之樓護,郭氏憚之。夷驟諫之,乃曰:“非但我言不可,李陽亦謂卿不可。”氏小為之損
宇文宇
孔車騎與中丞共行,在禦逢匡術,賓從甚盛,因往與車共語。中丞初不視,直雲:“化為鳩,眾鳥猶惡其眼。”術怒,便欲刃之。車騎下車,抱曰:“族弟發狂,卿為我宥之”始得全首領
公西广云
射者,仁之道也射求正诸己,己正然发,发而不中,则不胜己者,反求诸己而矣。孔子曰:“君子所争,必也射乎!揖而升,下而饮,其争君子。
拱如柏
夏侯初與廣陵本善。本玄在本母宴飲,本騫行還,入,至堂。泰初因曰:“可同,不可而雜。
凤曼云
君之丧,子、大夫、公子众士皆三日不食。子、大夫、子食粥,纳财,朝一溢米,莫溢米,食之无算;士疏食水饮食之无算;夫人世妇诸妻皆疏水饮,食之无算。大夫之丧,人室老子姓皆食粥;众士疏食饮;妻妾疏食水饮。士亦如之既葬,主人疏食水饮,不食菜;妇人亦如之。君大夫士一也练而食菜果,祥而食肉。食粥盛不盥,食于篹者盥。食菜以酱,始食肉者先食干肉,始饮者先饮醴酒。期之丧,三不食食:疏食水饮,不食菜果,三既葬,食肉饮酒。期终丧,不肉,不饮酒,父在为母,为妻九月之丧,食饮犹期之丧也,肉饮酒,不与人乐之。五月三之丧,壹不食再不食可也。比,食肉饮酒,不与人乐之。叔、世母、故主、宗子食肉饮酒不能食粥,羹之以菜可也;有,食肉饮酒可也。五十不成丧七十唯衰麻在身。既葬,若君之则食之;大夫父之友食之则之矣。不辟粱肉,若有酒醴则。
裴傲南
山司前後選,周遍百官舉無失才凡所題目皆如其言唯用陸亮是詔所用與公意異爭之不從亮亦尋為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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