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郗公值永嘉喪亂,鄉裏甚窮餒。鄉人以公德,傳共飴之。公常攜子邁及外生周翼二小兒食。鄉人曰:“各自饑,以君之賢,欲共濟君,恐不能兼有所存。”於是獨往食,輒含飯著頰邊,還吐與二兒。後得存,同過江。郗公亡翼為剡縣,解職歸,席於公靈床頭,心喪終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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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恭隨在會稽,王自都來拜墓恭暫往墓下之,二人素,遂十余日還。父問恭“何故多日”對曰:“阿大語,蟬不得歸。”語之曰:“阿大非爾之。”終乖愛,果如其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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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术有六:一曰亲亲二曰尊尊,三曰名,四曰入,五曰长幼,六曰从服从服有六:有属从,有徒,有从有服而无服,有从服而有服,有从重而轻,从轻而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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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张死,曾子母之丧;齐衰而往之。或曰:“齐衰以吊。”曾子曰:我吊也与哉?”有之丧,悼公吊焉,游摈,由左。齐谷姬之丧,鲁庄公为大功。或曰:“由嫁,故为之服姊妹服。”或曰:“外母也,故为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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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母之君母母卒则不服。宗,母在为妻禫。慈母后者,为庶可也,为祖庶母也。为父母、妻长子禫。慈母与母,不世祭也。夫冠而不为殇,人笄而不为殇。殇后者,以其服之。久而不葬者唯主丧者不除;余以麻终月数者除丧则已。箭笄丧三年。齐衰三与大功同者,绳。练,筮日筮尸视濯,皆要绖杖屦。有司告具,后去杖。筮日筮,有司告事毕而杖,拜送宾。大,吉服而筮尸。子在父之室,则其母不禫。庶子以杖即位。父不庶子之丧,则孙杖即位可也。父,庶子为妻以杖位可也。诸侯吊异国之臣,则其为主。诸侯吊,皮弁锡衰。所吊已葬,主人必免主人未丧服,则于不锡衰。养有者不丧服,遂以其丧。非养者入人之丧,则不易之丧服。养尊者易服,养卑者否妾无妾祖姑者,牲而祔于女君可。妇之丧、虞、哭,其夫若子主。祔,则舅主之士不摄大夫。士大夫,唯宗子。人未除丧,有兄自他国至,则主不免而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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