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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人绮波
○□○○○□□○□○○□○□○○□□○。半;○□○○□□○:薛鼓
王丁
晉明數歲,坐帝膝上。人從長安,元帝問下消息,然流涕。帝問何以泣?具以渡意告之因問明帝“汝意謂安何如日?”答曰“日遠。聞人從日來,居然知。”元異之。明集群臣宴,告以此,更重問。乃答曰“日近。元帝失色曰:“爾故異昨日言邪?”曰:“舉見日,不長安。
噬骨庇护所
大夫降其庶子,其孙不降其。大夫不主士之丧。为慈母之父无服。夫为人后者,其妻为舅姑功。士祔于大夫则易牲。继父不居也者;必尝同居。皆无主后。财而祭其祖祢为同居;有主后者异居。哭朋友者于门外之右南面祔葬者不筮宅。士大夫不得祔于侯,祔于诸祖父之为士大夫者,妻祔于诸祖姑,妾祔于妾祖姑;则中一以上而祔。祔必以其昭穆诸侯不得祔于天子,天子、诸侯大夫可以祔于士
闻人鸿祯
君之丧:三日,子、夫人杖五日既殡,授大夫世妇杖。子、夫寝门之外杖,寝门之内辑之;人世妇在其次则杖,即位则使人之。子有王命则去杖,国君之命辑杖,听卜有事于尸则去杖。大于君所则辑杖,于大夫所则杖。夫之丧:三日之朝既殡,主人主室老皆杖。大夫有君命则去杖,夫之命则辑杖;内子为夫人之命杖,为世妇之命授人杖。士之丧二日而殡,三日而朝,主人杖,人皆杖。于君命夫人之命如大夫于大夫世妇之命如大夫。子皆杖不以即位。大夫士哭殡则杖,哭则辑杖。弃杖者,断而弃之于隐。
瓮己卯
謝安年少時,請阮光祿道白論。為論以示謝,於時謝不即解語,重相咨盡。阮乃嘆曰:“非能言人不可得,正索解人亦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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